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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将一词是豫西的方言,土匪的意思,或者是对打家劫舍之人的雅称。至于它是怎么来的,却无从可考。或许是骑着马趟河,又自命不凡地自诩将军,便有了这个词吧?
我叫周贤淑,是个长得还不错的女子。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村里的马大善人为我说了一门亲事,西陇头的李举人的孙子,李中兴。听说是李举人嫌族中日渐式微,有没落之相,便想出来这个名字,指望孙辈人中可以扭转乾坤,由衰转盛。可是却天不从人愿,科举废除了,所以李中兴也只有在家教书育人了。
我曾经见过李中兴,是在元宵节的会上。虽然说不上喜欢,可也不讨厌,女人嘛,还不是媒妁之事全凭家中做主。而我的家中父母年迈,所有诸事都是哥哥嫂子当家作主,而哥哥又是出了名的畏妻,自然便听嫂子的了。李举人家底殷实,这一点嫂子早就看中了,所以我与李中兴的事是铁板上钉钉了,只待良辰美景佳期到,我便出阁过府了。
若是命运不与我开玩笑,或许我就嫁给他了。
村里进趟将了,除了抢走马大善人的家业,还抢走了村里的三个女人。俏寡妇王复香和马大善人的千金马银玲,还有一个就是我。
一群三十多个人,三十多匹马,一个个都是彪形大汉,横眉怒相,一匹匹都是枣红色的马,膘肥体阔。我们三个都被放在马背上,王复香惊恐地看着他们,脸上的表情比丈夫刚死时还难看,哭个不停。马银玲却吓得惊叫不停,若不是双手被绑着,只怕早已挠了起来。我心中也是惊骇不已,可是却一言不发,静静地看着面前的一个人。
他似乎是领头的人,在别人都不说话的时候,他先说了怎么了?看上我了?
我脸上一红,叱道不要脸。
他戏谑地笑了起来好,好,这样的脾气,我就要你了。
我瞪着眼睛问他要我做什么?
他想也不想脱口而出要你做我的婆娘。
我的脸更红了,滚烫滚烫的,可是我却更好奇为什么是我?俏寡妇王复香体态丰满,风韵犹存,千金马银玲也出落的精致可人,我虽然不难看,可也不是花容月貌,自认比她们两个还有距离,为什么他就看上我了呢?
他依旧是想也不想,道因为你阔利(豪爽,不扭捏的意思),脸皮厚。
我气得恨不得咬他一口,却偏偏下不去嘴,心中反倒觉得他比李中兴讨人喜欢。
他浓眉大眼,却生了一张小小的嘴,眼光之中的那股子戏谑劲儿,让我竟欲罢不能。他有着宽阔的肩膀,围着一条黑色坎肩,腰间别着一把砍刀。他骑着马,我就伏在他的马背上,面前就是那一把砍刀。
他低头看了看我,问道怕吗?
我心中怎么会不怕,可嘴上却强硬的狠不怕,不就是一把刀吗。
他又笑了起来,引的王寡妇和马银玲都侧目看了过来。
一路颠沛,不过中午时候就到了山寨,一个小小的山坳里,落着几个房子,房子外面是大大的草棚,想必是喂马的地方。这样的一个山坳,我竟然住了七年。
他叫曹崇儒,这样名字的一个人,怎么会做了趟将呢?我想他的父辈定然也是李举人那样的人,不然名字不会这样小雅。回来的第三天,我就喜欢上他了,而后便被王寡妇骂了三天,被马银玲嘲讽了十天,我不在乎,我是真心喜欢他了。他比李中兴多了一股子男人气,他知道怎样说话会让我开心大笑,他的眼神像是药,会让人上瘾,离不开的药。所以,我没有管王寡妇和马银玲的鄙夷嘲讽,毅然做了他的婆娘。
王寡妇说我这样的人,会被浸猪笼,会被赶出庄子,连父母哥嫂也会跟着我丢人。甚至我们家的祖坟都会因为我不长草。既然在家许了亲,就该誓死守节,而我这样在流氓强盗面前变节的人,除了埋在臭水沟边,其它的地方都不会让我玷污。
马银玲说我这样的人,是丢了女人的脸,几千年女人的脸被我一个人丢尽了。她说趟将是世上最卑鄙无耻的男人,只会烧杀抢掠,不劳而获。我跟着他们也会卑鄙无耻,受尽唾骂。而且,他们过的是头挎腰间的日子,指不定那天就掉了,小心你跟王复香一样守寡。
我没有说话,我也不在乎,我自己的日子也该我自己做主了。我想跟着他过,就跟着他过。我转身走出去了,根本不管正在厮打的王寡妇和马银玲,让她们撕个头破血流吧。
我做了他的婆娘,他对我很好,抢来的所有金银首饰和好布料都给了我。我头上戴的是马银铃奶奶的陪嫁,一对儿前后辉映的金华胜。发髻上插着李中兴祖传的翡翠簪,金戒指是马瞎子金铺抢来的,镯子也是他的。脚上穿的是保长他娘准备了好多年的脚踩莲花鞋,预备她百年后穿着进棺材的,我不避讳什么吉利不吉利的,只要喜欢,不论死人活人的,他给我就要,要了我就穿戴上身。
他不是每天都出去的,一年之中他出去两次,我不问他去了哪里,因为他不喜欢我问。每次回来他都会给我带东西,收成好的话,会是金银玉器,不好的话会是花木盆栽,有时候连一个石磨蒜臼都当稀罕物给我带回来。
我就这样过了三年,在第二年的时候,马银玲死了。自从我们三个到山寨之后,我就嫁给了当家的,王寡妇誓死守节,谁碰她,她就咬舌自尽。当家的说她像他的娘,守了一辈子寡也受了一辈子罪。所以敬她尊她,就让她做了烧饭的,负责山寨的一天三餐。马银玲嘲讽我堕落浪荡,娼妇思想,看不起王寡妇委曲求全,说是我们没有团结起来,让贼人们看看女人的骨气和志节。当家的没有办法就把她关了起来,说是总有想通的一天。最后马银玲按耐不住,破窗逃跑,慌不择路,摔入山谷跌死了。当家的葬了她,我和王寡妇每逢阴节都会给她烧点纸钱。
王寡妇后来对我稍有改观,似乎是看到我跟当家的过得不赖,似乎是觉得一个女人的一生,不要顾忌那么多,跟着对自己好的男人过活,比什么都强,似乎名节在她心里终究没有抵过我。
五年后,我怀孕了,当家的很高兴,叫来一众兄弟,发了很多金银,独独剩下了我的首饰。他把金银散尽后,便遣散了他们,说也该为我和孩子考虑一下了。兄弟们都走了,每人一匹马,枣红色的马,每人一袋金银。有两个人不愿意走,赵一屯和吴大发,吴大发是孤家寡人,无处可去。赵一屯说想一直吃王寡妇做的饭,于是,两个人就都留下了。
后来我生了,是个带把儿的娃子,他更高兴了。他说起名叫宝,宝贝的宝,曹宝。我说是草包,他不乐意了,又想了几天,最后决定叫曹大宝,小名宝儿,说以后再生了就叫二宝,三宝。我笑了,儿子就叫宝儿了。
他带着赵一屯和吴大发在寨子外开垦出了一片地,种上棉花和麦子,我在家看大宝,王寡妇负责做饭浆洗衣服。就这样,我们又过了两年。
若是后来没有闹那场事,或许我们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山外隔世的日子。
那天,是深秋,一树的叶都落了,宝儿在树下爬着,我在屋檐下纺着棉花,当家的他们都在寨子外翻地,王寡妇正在倒弄腌制的萝卜。似乎是刮了一阵风,卷起了地上的落叶,漫天飞舞,我打了一个喷嚏,觉得这风真冷,今年的冬天要来得早了。
谁知,一阵风不但带来了寒气,还带来了一群人,绿色的衣服,胳膊上绑着红布条,有的拿着绳子,有的拿着棍子,凶神恶煞地冲了进来。我连忙跑过去抱起宝儿,正要转身回屋的时候,被他们围住了,宝儿吓得大哭,王寡妇这时候也惊叫了起来,接着翻箱倒柜的声音,罐罐坛坛破碎的声音,骂不绝口的声音,都盖住了宝儿的哭声。我搂着他,紧紧地裹在怀里,靠着落尽了叶子的树,看着一件件自己的东西从屋里被撂出来,摊了一地。王寡妇被扇了一巴掌,推倒在地,最后她跑过来和我偎在一起,哭个不停。
然后,他们又走了,像是一阵风,狂风,吹乱了院子,吹乱了所有的屋子之后,刮向别处了。王寡妇一件一件地收拾着院子里的东西,我抱着宝儿也慢慢捡起来一些东西。除了破旧的衣服和简陋的家具外,其它的东西都不见了。我在想等着当家的回来以后,也千万不要去讨要,那些东西现在已经可有可无了。王寡妇一直小声说着,这都是命,抢了就抢了吧,只要我们还在,就阿弥陀佛了。我想着也是,等当家的回来了,我们重新收拾一下屋子,那张烂桌子我早就想劈了它烧锅了,床的位置也该挪挪了,窗口的位置有风,宝儿夜晚总是咳嗽。赵一屯和王寡妇也该添置一套新床被了,吴大发似乎晚上咳嗽个不停,也该给他抓点药了。想着这些,我就没有把失去的东西当回事,只等着当家的回来了。
谁知,我竟然到死也没有等到他。他被那一群人抓走了,说是剿匪队的,专门打灭土匪趟将,连同赵一屯和吴大发都一起抓走了。我和王寡妇在家等了两个月,等来了一句话和一具尸体。话比那年大雪的寒气还冷他们两个被抓去受罪了,受够了自然会放回来的。那具尸体是当家的,比屋檐下结的冰凌柱子还冰。
我没有哭,只是呆了,一呆就呆了两天,连宝儿的哭声都听不到了。王寡妇说还是尽快埋了吧,我同意了,最后摸了一把他的脸,突然想起我伏在他的马背上,他戏谑的表情,仿佛好久没有见到过了。这时,我掉了一滴泪,只是掉了一滴,落在他的脸上,我擦干我的脸,擦净他的脸,站了起来,从床下挖出那把他别在腰间的砍刀,又放在了他的身边,一同葬了他。
王寡妇走了,她打听到世道早已经变了,寡妇再嫁也不是伤风败俗了。她要走,是去找赵一屯,去他受罪的地方跟着他一起,可以给他做个饭吃,浆洗个衣服什么的。我没有阻拦,在寨子外送走了她,她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说不知道。她说你去村里看看吧,宝儿还小,你可以再找个男人,不能就这样一辈子。再说这里的日子也会让宝儿落后,被外面抛弃。我想想也是,不为我,只是为宝儿也该出去看看了。
于是,我出来了,七年了第一次踏出寨子。我没有回家,父母的身体,此时怕是早已没了。我也听了王寡妇的话,真的找了一个男人过了,他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我很放心,不老实的男人我怕他责打宝儿。他对宝儿很好,视如己出,后来我又给他生了一个儿,他就更高兴。干活也格外卖力了,田间的事从来不用我操心操劳,我只要在家看着孩子,做好饭等他回来。
过了多年,吴大发突然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女孩,说是王寡妇和赵一屯的女儿,他们两个一个受折磨死了,一个病死了。独留下一个女儿,特地交代要来送养给我,说可以和宝儿配个婆娘,我又悲又喜,悲的是他们死了,喜的是这个女孩我很喜欢,也很愿意配给宝儿。可是宝儿却不愿意,他上了学堂,跟着一个留学归来的先生学了外面的东西,崇尚什么婆娘要自己找,不要媒妁招来的。我气不过,打了他,谁知他竟在夜间一根绳子吊死了。我这时候才真正知道后悔是什么滋味。
我在家当闺女的时候,没有做过后悔的事,然后嫁给他爹,也从来没有后悔过。后来带着他改嫁,到现在这一家也没有后悔。如今我的一句话,逼死了他,竟然让我尝到了后悔的滋味。
我让男人套了马车,我和王寡妇的女儿坐上,车上还躺着宝儿,一同回那个出现在梦中千遍的寨子去了。在当家的坟地旁边,我让男人挖了一个坑,将宝儿也葬在了这里,算是全了他们父子的团圆。
落日的余晖将马车的影子拉得比村子的寨墙都长,我搂着王寡妇的女儿像是搂着宝儿一样,我回头看了一眼寨子,心道:别了,寨子,别了,当家的,别了,宝儿。
后来过了几年,我的小儿娶了王寡妇的女儿,给我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孙子。这天,我正在看孙子,对面的小男孩走了过来,仰着头问我我娘说,你以前跟过趟将头子,是吗?
我笑了起来是啊,我跟过趟将。
小男孩又问他们人好吗?
我心中一愣,嘴上却说不好,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叫他们过来抓走你。
小男孩一溜烟跑远了,我看到太阳已经落了,似乎落在了当家的寨子里,我站了起来,抱着孙子转身进院了。
一阵清风刮来了阵阵的槐花香,过不了多久,花就落了,花落了,叶就出来了。
题外:在我小时候,胡同里的房子是门对门的,我家的对面住着一个传奇老太太。村里人说她性格强势,也有说她见过世面,不过说的最多的就是她跟过趟将。似乎除了几块银元,和一身百年后穿的寿衣外,她跟我的大奶奶,二奶奶没什么区别。
一套辉煌的寿衣,领子上绣着百福字样,衣摆子绣的是百寿字样,外还加有一个长裙,裙子上绣的是百鸟朝凤,凤首立着一只衔草仙鹤。这样的款式和珍奇,一直为几个庄子的人所津津乐道。我也是有幸见过它真面目的人。
后来我长大了,趟将老奶奶去世了,享年八十五岁。听说是拉着媳妇和儿子的手,看着夕阳下的一片落叶,说想熬到冬天里,看到冰凌柱子再死。
结果,没有熬过去。
发布时间:2019-08-31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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