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九、9、(2)
(2)
人生幸福最主要还是感情生活的和谐,由于农婚的悲哀,导致丽华浙江农村无数次的挣扎。丽华不想参与凡是与此有关的人和事,祖父的祭奠丧事大殓,丽华终究没去。因为丽华感觉不到丝毫的亲情与温情,只有永久隐藏在心间,擦不去,抹不掉的心灵创伤,痛彻心扉的伤痕。
在这期间,上海南京西路国家房管所老房子拆迁。父母亲这次又犯了一个特大错误,对于丽华来说父母亲犯下的简直就是弥天大罪。他们竟然不告诉、不通知丽华一声,拆迁这么大的事情。女儿户口在此房子内,她还没成家,没有理事的能力,理应告诉丽华这做娘的。他们竟然连屁都不放一个,那时没有电话,可以通信。他们剥夺了丽华的知情权,没有通过丽华,让她知晓。他们寂静无声,悄悄的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
上海家人等拆迁工作结束,给丽华来了一张明信片,说是拆迁工作结束,全部搞好、搞定。让丽华把独生子女证寄到上海,凡是独生子女拆迁,政策有补贴。大概是3600元钱,钱并不多。但是父母亲做的太绝,太无人性,太丧尽天良,在自己女儿身上赚那无耻的黑心钱。钱哪,为什么能使人迷失方向,丑态毕露,作出有违亲情,有违人性的事情呢。
3600元钱这样分配,分三份平摊,每份1200元,我们拿一份,因为有这个户头;你妹妹他们拿一份,因为是你妹夫去走动办手续的;你也拿一份,因为是你的独生子女费。丽华到上海,母亲竟然还振振有词的这样告诉丽华,似乎理由还很充足。世间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这样的事情发生,母亲这样的做法真让丽华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当时丽华听到此话,肺都气炸了,但她还是强压怒火,把此事吞进肚里。丽华心想既然钱都已拿去了,再去追回,肯定要发生一场家庭大战。都是自己人,就自己吃亏了吧,其实吃的是哑巴亏。说吧,免不了大战;不说吧,闷在肚里,一个人知道。有道是有苦说不出,哑巴吃黄莲。
亲人脑袋里种下了上海人小市民的市侩,根深蒂固,简直没有亲情、人情、人性。这独生子女是丽华与老公所生,关他们什么事。妹夫是跑手续,那是举手之劳,他们在上海,是亲人,是自己人,不愿跑,可以告诉丽华啊。丽华可以不需要他们的帮忙,政策有的,丽华照样能搞到;有父母户头才有丽华这独生子女费,那为何要生养丽华出来,多么荒诞的狡辩啊;再说了,这是政策明明白白补贴给独生子女父母的钱;往重要说,拆迁大事通知丽华,丽华肯定是要女儿独立的一套房子,不会要这3600元钱的。女儿的监护人剥夺了父母应该了解女儿拆迁大事的知情权。
如果通知丽华了,丽华不要房子,要这3600元钱,那是丽华自己的事;但是他们不通知丽华,瞒着丽华,事后才告知。那是他们给丽华造下不可弥补、不可饶恕的孽,他们的错误、罪责却让丽华自己承担、痛遭损失。拆迁户自己不提出正当的补偿要求,房产商是不会硬要给你补偿的的。丽华的父母傻到害自己亲生的女儿,放弃自己应该得到的合理合法的一份权益。
其实他们是有自私心理的,父母只要能满足自己心中所打的小算盘。哪管女儿将来年纪大了,只有这一独生子女肯定要往女儿这儿靠的实际情况,只顾他们自己往三儿子三媳妇这儿靠的自私想法。三媳妇对我最好,我藏起的衣服裤子,她都会找出来,拿去给我洗了。将来若是房子拆迁,我要住在三媳妇隔壁,互相有个照应。母亲在世时总会唠唠叨叨诉说。其实母亲就是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表面的假象,便把她迷惑、笼络住了。以他们祖孙三代人挤在一套房子作为代价,换得三哥三口之家独立大套房子。母亲临终前三媳妇从来没有在婆母床前尽孝尽忠,倒是被母亲造成农婚的丽华女儿几次放弃自己的工作以及个体店务,特地从浙江赶到上海,流着眼泪在母亲床前尽忠敬孝。
那一年丽华正好浙江要忙工作,又要忙小店,不常去上海。不知道上海拆迁之事,错过时机,以前丽华倒经常去上海娘家。
谁叫你不出来的父母亲竟然还说得出这样的话。
我不住在上海,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要拆迁,你们住在上海的人难道通知一声都不能吗?亲人之间举手之劳的事情都要计较吗?丽华实话实说。
丽华到女儿这儿去,年老依靠独生子女是天经地义。在这点上,父母亲作出的事情简直不经过大脑思考,不通人情,没有人性,如此大事不通知丽华一声。家人在此事上表现出极端个人主义私欲膨胀的行为,丽华嫁给了农民,好像不是他们所生养,自私到连牲畜都不如。
父母这一生在二哥身上犯了个大错误,是把二哥的户口丢在了老家,原籍农村;在丽华的身上是犯了三个特大错误,第一次的错误是让丽华嫁给了农民;这第二次错误是剥夺了丽华对女儿拆迁大事的知情权;第三次的错误是不让丽华能够享有户口回迁上山下乡之前原迁出地的政策。
但是丽华还是原谅了他们,没有拆穿西洋镜,大闹天宫。有冤有气一个人承受,是他们造成的恶果,由她自己一个人来承担后果。丽华还是一如既往的经常去看望他俩老,尽孝尽道。
女儿进入高三冲刺阶段,虽然聪明但不用功,玩心太重。因为丽华女儿从小没人管束,毕竟丽华的去信不太起大作用,平时的呵护与温情太重要,太缺乏了,所以女儿有种逆反心理,不刻苦学习。市西中学本家姓校长接连不断发了几封来信要求家长到上海陪护、督促她学习;给她烧饭,教育她努力学习。但是丽华还是没有前往,丽华在这儿要打拼赚钱养活自己,还有这个家庭的生计,以及女儿的生活、学习费用,丽华不能丢下养家糊口的重担。
女儿时常不在家,住在同学家里。在上海这个家里,她体会不到关爱与温暖,没有父母的温情与体贴,缺少母爱的孩子是何等的痛苦与心酸。校长可能也理解到此点了。但丽华最终还是没有去上海陪护女儿,丽华得顾到整个家庭以及女儿的学习费用。平民的经济来源,不做是没有的,不劳动者不得食。
读书靠自觉,只能让女儿随波逐流,自己不自觉,自己没前途。该说的丽华去信已经反复炒过冷饭,不必再说了。女儿时不时的去打工,宾馆、大酒店去领位赚钱,赚来的钱买时装。学生时代的女儿与丽华青春期一样,年轻女孩,特爱打扮。
丽华对于女儿的生活、学习费用不是不给她,而是她自己都觉得伸手伸得太过份了,于是瞒着丽华去打工的。丽华多次教育她,现在学生时代是学习的时间,不是打工的时间。学习期间就偷着去打工,这样学习成绩肯定要退步,校长几次三番让丽华管教她。但是她确实也没有干坏事,只是不用功读书。由于农婚的缘故,丽华对于教育女儿做得是欠缺的,不到位的,缺少对她的关爱。丽华觉得从小缺乏关爱的孩子心灵特别脆弱,不能在此伤痕上再撒盐,因此丽华不想给她压力,不想去说她,没法管她,她已长大,应该都懂。
女儿从小到大已经很可怜,丽华都不忍心过重的说她。由于农婚的恶果,丽华对女儿是亏欠呵护,丽华舍不得说她一声。女儿的事情,丽华再操心也是白搭。
95年八月底的一天,女儿从上海来到了乡下的小店里,欢天喜地的告诉丽华,入学通知书已经送达至她手中,并且当场拿出来给丽华过目。女儿在没有任何人督促、管教的情况下,还是考取了第一志愿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就读文秘科。女儿的分数线超过了大专的分数线,符合本科分数线。但是她自己认为自己不符合本科的水准,所以根本没填本科志愿,第一志愿就是大专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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