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面前,权衡天枰
生命诚可贵,真情价最高;
交通狂乱死又伤,良心皆可抛;
你爸是李刚,她爸贪官张,
有钱使得人心坏,气焰太嚣张;
因何近年来我国各个地区的交通死亡事故直线上升,究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伤残等级的定别不同”,肇事者所赔付的钱财就不同的,其相差的程度足以让肇事者望钱兴叹…
您请看、死亡者,从死亡赔偿金到精神抚慰金等按各个地区的标准也就是五万到二十几万元;而伤残者 从“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及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医院护理费等等,可高达百万或者一个更高的天文数字。所以才会有更多的司机大佬铤而走险,将人致死。
请看下面的一点点的标示:
一、2010年9月17日12点12分在河南郑州街头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被一辆奥迪车撞到,约三秒后,该奥迪车又发动将该男子向前推行,后又倒退数次将该男子碾压致其重伤。
二、2006年12月20日下午2点,一辆牌号为【渝AP8598】的奔驰轿车在成都都江堰观景路‘国堰宾馆’主楼前,将在此玩耍的3岁幼童‘刘兴志’碾压致死,最可气的是【该肇事司机下车查看后又倒车将孩子二次碾压致死】
三、2006年4月4日上午,浙江台州市黄岩双江小区,一辆白色帕萨特轿车在倒车的时候撞倒一名陈姓老太太,“该司机竟然光天化日五次反复碾压老人家”实属悲哀啊!…
四、2010年九月七日,江苏新沂一个3岁半的男孩,在小区玩耍时被一辆宝马车撞到,接着该“黑心的车主,来四次碾压”,将该孩童碾压致死。
可以说,在道德法庭上,这名司机早已被判处并执行了“死刑”。而在法律层面,该司机是犯交通肇事罪还是公众认为的故意杀人罪,还有待法律调查和法庭审判,作出公正的裁决。
遗憾的是,在人神为此共愤的节骨眼,新沂市交警大队有关人员却反驳了乐乐【死的孩童】家人“故意杀人”的质疑,其理由是:经调查,司机和乐乐家人及亲友之间均无过节,因此司机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这是什么逻辑,难道故意杀人者都需要和被杀者有极大的恩怨,他们才痛下杀手?事实恰恰相反,很多恶性杀人案件中,那些丧心病狂者的魔爪对准的往往都是素不相识者。
更何况,与受害者素不相识的司机真的不可能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吗?谁都知道,碾伤可能意味着庞大的治疗费用,意味着受害人一辈子落下残疾,所需要付出的赔偿将是个无底洞;而碾死则意味着司机一次性赔钱,二者哪个更“划算”,不言自明。
从最普通的逻辑推理,或者简单的法律常识,都可以看出办案人员对该事件“杀人动机”说得草率。肇事司机无疑很残忍,但如果没有公正执法,碾轧的可是法律的公正和公众对法律正义的信仰,不可不慎。
在对这些“撞伤不如撞死”肇事司机人性泯灭的咒骂声中,我们似乎应该更加清醒,是制度缺陷来诱使司机犯的错误??还是司机本来就错了?
我们可以批评现有的交通事故赔偿方式,责备制度的缺陷;但是,请注意,‘永远也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在制度不尽完备的时候,在好的制度诞生之前,人的良心,人的道义、人的底线是最靠得住最有力的支撑!
朋友们,人的生命是无价的,请您珍惜它人的生命,您珍爱他人的同时, 就是在珍爱您自己的…醒醒吧,亲爱的司机大佬们!
清醒吧,有钱又无知的司机大佬们!收起你那撞伤不如撞死的想法吧!
上一篇:落花有时尽,人不归
感悟生活TOP10
- 1 网络游戏电竞和IP帮巨人撑过转型及格线 但想成
- 2 如果你来看我的日记
- 3 我的家乡南召
- 4 逝去的诺言
- 5 《家的记忆》
- 6 往日不可追
- 7 混改前夕,联通签约百度引发猜想
- 8 与婚姻中的女同胞谈谈出轨与背叛
- 9 西北-情怀
- 10 韶华岁月,惟愿青春无悔
热门阅读TOP10
- 1 恋童
- 2 白色婚纱2
- 3 极品好儿媳 - 第2章 阳台上的偷窥
- 4 恋老
- 5 种鬼(上篇)
- 6 儿子的同班同学
- 7 最难听的骂人话带脏字精选80句
- 8 殉情(上)
- 9 苏倩那些事儿 - 第01章 尴尬
- 10 悠悠慈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