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们没心没肺,而是我们的心都早已在彼此的身上,当我们习惯了用别人的心来生活时,我们的爱早已深入骨髓。
题记
【一】
当小雯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对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我是懵的,我的头脑就像黏糊糊的空气一样,感觉极不舒服。
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和小雯是那种很铁的朋友,铁到只能是朋友而不能是恋人,这不需要理由。我管她叫丫头,她叫我叫大哥。可是丫头现在却说爱我。
愣怔了大约三秒钟,我说:丫头,你是开玩笑的吧!别拿大哥开心呀。她有点急了,从来不脸红的她羞涩而又严肃地说:谁寻你开心了,我是认真的,你爱信不信。语气愤愤的,显然有些气恼,然后不等我接话她就转身离开了。
丫头的离开反而增加了周边空气的压抑与沉闷,因为我知道如果她是开玩笑,就绝不会离开,现在看来她是认了真。我没有追上去,反正追上去我也没什么话说。
从来没有这样烦闷过,我想选择在夏天这样热的夜晚表白真不是什么明智的举动,如果接受了,有一方说不定就会因兴奋而晕厥,而我这种情况,则像是蒸在蒸笼里一样,如果是在冬夜,就会好点,至少我心里会冷静一些,那样舒服点。
小雯这丫头古灵精怪,没心没肺,可一旦认真起来却有点可怕,别说我这个大哥拿她没办法,就是她父母也无法冲破她的坚执。
丫头全名叫贾雯,和那个贾静雯在《倚天屠龙记》里演的赵敏很有些相像,长的也还蛮漂亮,只是更为火辣,就像四川的红辣椒,一般人消受不了。
能做丫头的大哥,我自然也不是一般的人,但我不是张无忌,我没有张无忌那么多的情,我比丫头还要没心没肺。各位朋友明鉴,两个没心没肺的人,怎么可能会成为恋人,这比天方夜谭还要天方夜谭。
【二】
丫头有好几天没来上课,我有些着急了,虽然知道她这种没心没肺的疯丫头不会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来,但毕竟还是学生,总不来上课也不是办法,以她的个性是绝对不会先认输的,即使在感情方面也是这样。问丫头的室友她人呢,说是身体不舒服回家去了。这自然是借口,丫头是在等我电话。
要不要打这个电话着实让我为难,我甚至花了一天的时间来梳理和丫头之间的关系,我想知道和丫头能成为恋人的可能是百分之几。
我和丫头是同班同学,后来都进了学生会,在学生会我俩是黄金搭档,因而比一般同学情谊又深了一层,感情中有一种铁的成分,也因此我成了她铁定的大哥。
其实我和丫头有很多共同之处,我们经常逃课,但学习成绩都还不错;我们性格直爽,脾气火爆,却都喜欢听安静的音乐;我们都喜欢扯淡吹牛,常常没完没了,我们能从踩死一只蚂蚁扯到美军的坦克扎死了伊拉克民众;我们都喜欢豪饮,喜欢骑着单车满世界转悠,我们都是不修边幅的人。
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我比较好色,而丫头却对帅哥没多大兴趣。她总是在帮我物色美女,介绍过两个品貌端正、容颜秀丽的女孩子做我女朋友,可是后来我都和她们提出了分手,感觉她们很俗气,而且恋爱也确实很累。其实我本来就是一个俗气的人,俗气的人说别人俗气,这未免有点可笑。
我长的倒是不坏,身高体健、五官明朗,是大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每逢有一些重要的比赛,丫头总是会拉上她的那些闺中密友们前来观战,无论输赢,当我走出球场时丫头都会跑过来对我说:哇,大哥,你好帅呀!顺便递上一瓶水,我也不谦虚:那是,我是你大哥嘛!顺便在她肩膀拍拍,此时丫头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她会在那一刻很安静。这本来是反常的,不过我粗枝大叶惯了,就没留意到。也许丫头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了我。
想起这许许多多快乐的事,我在内心衡量了一下,和丫头的恋爱指数是百分之三十,其余百分之七十需要磨练。
【三】
电话丫头是不接的,这我知道,发了一条短信,说我在星蓝酒吧等她。那是我们常去的酒吧,虽不是很有情调,但因为熟悉感觉很舒服。
约定的时间到了,丫头还没有来,这又是一个反常现象,因为丫头从来都是时间观念很强的人,一般不会爽约且迟到,所以我相信丫头一定会来。
大约离约定的时间过了15分钟的时候,酒吧门口进来了一个女子,素白的裙子掩过膝盖,淡蓝色的手提包矜持地藏在裙摆边。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搭配,怪别扭的。不过不用看脸就知道是丫头来了,因为白色是她最爱的颜色,而淡蓝色是我的最爱,我们曾说,蓝天白云是世间最纯美的色泽。
丫头来了啊,坐吧。丫头稍一迟疑,继而轻轻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
以后别再叫我丫头。
这就为难了,现在做恋人已是铁定了的事,但叫雯我是叫不出口的,毕竟叫惯了丫头。
那以后就叫小雯吧。丫头,哦,不,是小雯,她没有争辩,只是静静地坐着。
服务员,来两杯扎啤。
哦,服务生,来一杯扎啤就可以,另来一杯可乐吧!谢谢。
这时,我才仔细看看了小雯,今天她长发披肩(以前是扎起来的),显得温婉可爱。以前那个穿T恤和休闲裤吊儿郎当的丫头一下子不见了,眼前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小雯,可总感觉怪怪的。
小雯身上有Chanel香水的味道,有些招摇,一定是她借用室友的,她以前从不用香水。这种香水我给之前的女朋友买过,有些媚俗,我不太喜欢。
突然之间彼此不知道该说什么,以前在一起时那种东拉西扯的劲头没有了,空气有些尴尬。
为什么不喝啤酒了呀,以前不都是喝啤酒的吗?我打破沉闷。
我想换一种口味,也许也不错呢。
可要是不习惯呢?不好喝怎么办?
慢慢会习惯的,以前刚开始喝啤酒不也是不习惯吗?
我没话说了,爱情这东西,就是个习惯问题,恋爱时最怕不习惯,因为不习惯会让彼此有一种陌生和疏离感,会有很多摩擦冲突。可一旦习惯了结了婚,就又怕太习惯,因为太习惯了日子就会失去活力,就会像一潭死水一样沉寂,可怕的习惯会让彼此感到乏味。有时还是不习惯一点好,因为那样在彼此身上还有开发的空间,在磨合中爱情才会滋长。
和小雯就这样确定了恋爱关系,那夜陪她回去的路上心已不再烦躁,不过有点茫然。试着牵起小雯的手,没发现,她的手原来是那么娇小柔软。
哥,以后你对我可要好点。嗯。噢,对了,哥这个称呼在小雯的家乡是女方对自己爱人的称呼,突然有些心跳,就像初恋的感觉,虽然这不是我的初恋。
【四】
也许两个太相同的人或太相熟的人恋爱并不会有太多美好,因为看见对方就像看见了另一个自己,自己和自己谈恋爱,多少是有点尴尬的,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一贯坚持不找太熟的人做女朋友的原因,不过小雯毕竟是女孩子,她似乎不太懂这点,所以我只能牺牲自我。
我们又和往常一样一起去上课了,只不过不再是迈着阔步大大咧咧地前行,而是像所有恋人一样缓步徐行,似乎恋人就该是这样走路的,也许这样周围的空气会比较浪漫些吧!
不过还是会有很多问题,虽然以前做朋友时合作无间,但做恋人就会无间合作,也就是没有空隙供我俩合作。这主要还是因为不习惯。下面略举例证一二。
就拿吃饭来说吧,以前吃饭时都是胡吃海喝,吃完饭小雯都会很豪爽地说一句大哥,这顿我请了。可现在吃饭时小雯会像所有的淑女一样细嚼慢咽,很像那么回事,我也就不得不忍饥陪淑女。还有,小雯现在吃完饭只会笑眯眯地看着我,她的这一笑不知阵亡了我钱包里的多少人民币。其实主要还是对她性格改变的不习惯,没必要谈个恋爱就要改变自己嘛!不过小雯说现在不是以前,现在我是你女朋友。得,那就慢慢习惯吧!
不过也有我怎么也习惯不了的地方,比如买衣服买化妆品。以前买衣服,要是给小雯自己买,她就会叫上几个女生去给她参谋,要是给我买,小雯就会陪我去看,一件件在我身上比划,说我穿哪件更帅。可是现在做了她男朋友,参谋的事自然就落到了我的身上,像我这种粗犷的人怎么也不适合逛女装店。小雯总是试了一件又一件,兴奋的像个小姑娘似的,然后问我觉得那件好看,我也就只能随便应付几句。小雯以前可没有这样挑剔,和我一样都是随便惯了的人。
买化妆品就更加让我为难了,虽然以前也都给已分手的两个女朋友买过,但后来觉得烦,都是她们自己去买的,后来也就分了手。但小雯我就不得不陪着她,虽然经我建议小雯已不用香水了,但毕竟是女孩子,还是需要一些化妆品来润色。而我对化妆品之类的又知之甚少,所以每次都很痛苦,但这不能让小雯知道。
以前的骑单车出游现在改成了陪小雯逛街,一有时间不再是往星蓝酒吧走而是前往地下铁,在那个恋人们约会的休闲吧里陪她喝奶茶。也不再高谈阔论,说话都变得温文委婉。只有一起听安静的音乐这一点倒是没变。
以前从不洗衣服的小雯,现在居然也会把我打篮球时脱下的球服拿去洗,洗回来时皱皱巴巴的,但有一股清香,很像是恋爱的味道。
但我渐渐发现,我终究无法在小雯身上找到真正恋爱的感觉,也许是太熟悉了,也许是小雯的变化让我觉得别扭。大哥和丫头之间的随意不在了,小雯和哥之间的恋情有些矜持。
终于有一天,小雯对我说:我还是叫你大哥吧,我们还像以前那样,我有些累。在感情上我不喜欢被人应付。
是呀,我也有些累,只是心里隐隐觉得对不起小雯。
【五】
又回到了以往的日子,我们又开始疯狂,但偶尔在安静下来的时候彼此间的空气就有些尴尬,所以我们在一起时总是倾尽所能地瞎扯。
毕业的日子快到了,大家都在忙着赶毕业论文,在经过了时间的消磨后我和小雯似乎都淡忘了那场不算是恋爱的恋爱。我们依然没心没肺,我们依然扯淡、听歌,满世界疯转,只是丫头有时候会突然很安静。
毕业离校前的那天晚上,小雯和我还有几个要好的朋友一起去KTV喝酒唱歌,我们喝的酩酊大醉,然后吼歌吼到深夜,最后大家一起唱《朋友》和《十年之后》,很些人泪流满面,而我和小雯则在空旷的大街上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那笑声在静无人声的街巷里有些凄厉。
离校的时候,小雯习惯性地在我胸前捶了一拳,这一拳捶得我差点没背过气去,这丫头还真没良心,亏我平时对她那么好。小雯说:大哥,答应我,以后少喝点酒。嗯忘了我吧!后会无期。会的,像你这样任性的丫头大哥才懒得去记住。FarewellFarewell
毕业后找工作的日子几多艰难,如果说有天堂的话,那么大学就是天堂,如果说有地狱的话,那么社会就是地狱。从天堂来到地狱的我,头碰的血流满面,跌跌撞撞总算在一个外企找了一份职务,虽小,但已安心。
突然想起大学时一个女孩子写的两句诗:从天堂到地狱,或者从地狱到天堂,我路过人间。一直很喜欢,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路过人间罢了,很多感情,很多事,没必要太认真,也不值得牵绊。
和很多同学失去了联系,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和小雯也极少联系,只是知道她在一个珠宝公司供职,这很好,只要每个人都有个安定职务,好好奋斗几年,日子也会过得很不错。
后来我又有过两个女朋友,前一个也是那种大大咧咧耿直爽快的女子,但不知怎的,和她在一起时总是会想起小雯,因此我们之间没有多少爱恋,总感觉是同事的情谊多一些。后一个是个温婉可爱的女子,长的有几分像小雯,虽然现在我已习惯了女孩子的温柔,但她每次对着我笑的时候,我总像是看见了小雯做我女朋友时在饭桌上对我无言的笑,那笑曾阵亡了我很多人民币。小雯这丫头,工作了还不让我好好谈恋爱,还要让那诡异的笑的阴影来折磨我,心里毛毛的怪不舒服,因此后来也就和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分了手。
其实一个人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乐的自在,我是一个最不喜欢被感情牵绊的人。不知道小雯过的怎么样,她的感情顺利吗?
【六】
再次见到小雯是六年后的事了。
那是一次宴会,是为了庆祝我们公司和另一公司业务合作的成功而举办的庆贺舞会,我作为公司的业务主管有幸参加。
在餐桌上大家都彼此说着一些客套话,这些年,早已熟知了宴会上的各种应酬,象征性地举杯夹菜,互相奉承。
我突然注意到一个女子,她一杯一杯地喝着红酒,当我的目光停留在她脸上时,依稀是熟悉的容颜,可一时却想不起来。
晚宴结束,是舞会时间,很多人都去跳舞了,而席间那个一杯杯喝红酒的女子却安静地独坐一隅,抽着烟。
我走过去请她跳舞,她略一迟疑,继而站了起来,向舞池走去,我随着她走了过去。
她穿着红色的晚礼服,优雅之外显得伤感,当我挽起她的手时,一种触电般的感觉,就像电影回放一样把我拉回了过去,再看了一眼这个女子,没错,是小雯的模样。但是这不应该啊,小雯不是在珠宝公司上班吗?怎么可能和这个房产公司挂上钩?
我再次细细端详眼前的这个酷似小雯的女子,她的脸上满是风尘之色,忧伤暗淡。我记得小雯的脸从来都是明朗的,那么眼前这个女子应该不是小雯,但有种感觉,我总觉得她和小雯有关系。
她很安静,一直没有说话,我只好先发制人:小姐今晚很迷人,这里有些噪杂,可否赏脸出去喝一杯?她还是像先前一样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好吧!
这个声音,让我确信她就是小雯,没想到岁月催人老,原来我们都已不再年轻,我是没什么变化的,但她的容颜却变了很多。
开车和她去了近旁的一个苏格兰酒吧,坐定后,服务生过来彬彬有礼地问:请问两位要喝点什么?我不假思索:来两杯扎啤。服务生显得有些惊讶,来这种地方就喝两杯扎啤也难怪他会有此反应。
其实我们心里早已明了,从宴会刚开始就认出了对方,只是由于职场多年的跌撞,都变的谨慎了而已。两杯酒下肚,话就多了起来。
原来小雯一直没再找男朋友,先是在珠宝公司,后来就到了那个房产公司给经理做秘书,这些年的岁月让她的性情变得柔顺,而性格则变得刚强,岁月,真是一个伟大的化妆师和雕刻家!
又喝了几杯后,彼此都有些醉了,小雯突然伏在桌子上放声哭了起来,那声音幽怨而凄厉,这让我想起了毕业那天我们在寂静无人的大街上的笑声。
朦胧恍惚中,我走过去搂住了小雯的肩膀,一种久未有过的感觉在心头漾开。
凯,你还爱我吗?爱,雯,我一直都爱着你。
噢,对了,凯是我的名字。
【尾声】
年轻时,我们都不懂爱情,原来我们早已深入了彼此的心里,只是由于太习惯而忽视了那深藏在表面下的真情,现在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和其他女孩分手,而雯一直单身。
雯现在用FforFascinating香水,这是一款花木香型淡香水,粉色调的液体和独一无二的瓶身显示出女人特有的成熟优雅,这种香味让我想起大学时雯为我洗的衣服上那淡淡的洗衣粉的清香。
爱情由皱巴巴的球服变成了熨的平整的西服,在时间的磨合中,我们逐渐找到了爱的感觉,而不再是朋友情谊。只是雯还是为了我改变了自己大大咧咧的性格,而我也不再那么粗枝大叶。
原来我们不是没心没肺,而是我们的心都早已在彼此的身上,当我们在时间和岁月的洪流中逐渐老去,我们的爱也就深入了骨髓,成了彼此生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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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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