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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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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疯起云涌---
  蓄着长须的先生,坐在板凳上半眯着眼,右手扳着指尖在不停掐算。一顿算计后,他眼噔地睁大了,露出了满脸惊讶。眼光聚焦到他面前两个男孩黝黑的脸上,稚气未脱的两兄弟,和桌子一样高的是哥哥苏友君;弟弟友华只比板凳高一点,长时间的站立,让他颇感吃力,一双小脚在不停跺地,嘟着小嘴,身体在左右摇晃着,眼睛一直盯着母亲在看。
  先生在他们的眉宇间来回扫视了半晌,然后又依次拿起他们的双手,仔细端详了下掌纹,之后挥了挥手。坐在小方桌旁的母亲方逸云,把两个孩子拉回到房间里去,带上房门,然后又凑回到方桌边上,小声问道:先生,看出来什么了吗?
  大嫂,实不相瞒,两个孩子命格各异,这个家真得辛苦你了。先生语带感慨。
  先生,有话直说即可,请不必顾虑。做母亲的,尽管嘴里说着轻松,实际上听相命先生的口气,心都已经提到嗓子眼上了。
  先生指着桌面上写着孩子姓名和时辰八字的纸条,两个都是好孩子啊!老二成年后会有一个劫,一个大劫,他的下半辈子,就指望您来养活了;至于老大......
  老大怎么了?方逸云听到那么着说老二,身上鸡皮疙瘩都已经起了。
  老大嘛......先生停顿了一下,请恕老夫直言了,大嫂,你得有心理准备啊,那是个白头人送黑头人的命格啊!
  兄弟两的命,有办法解救吗?突如其来的答案让方逸云急得不知所措。
  前世主因,今世主果,冥冥中一切皆有定数,可为而不可违。所谓解救,无非就是帮着躲过初一,留待十五一并见分晓而已。大嫂是老实人,普通江湖骗术老夫不屑也无意用之,所言皆由心出。请恕老夫技拙,话已至此,就先告辞了。先生说罢,站起身来。
  方逸云赶紧从口袋里拿出张一元的钞票,塞到先生的手里,又打开角落的柜门,从里面拿出一个预先包好的小布袋,先生,里面是一点大米和几个鸡蛋,家里也就剩这些了,请别嫌弃。
  先生作势推搪了一下,还是收下了,作揖转身离去。掩上大门,方逸云呆坐在了板凳上。丈夫在友华出生后不久,就因病去世了,她一介女流,抚养着两个小孩,个中辛酸不言而喻。出生在战争年代的她,在枪炮底下颠沛流离过,经历了共和国的成立,也挨过三年的大饥荒,相依为命的丈夫又过早地撒手人寰,她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幸福二字。都说三岁能定八十,她只是想帮孩子们相个命,好为这个家的将来,引来一线稍微明确的希望。而此刻,她深深地后悔了。
  文革十年,这个家庭,也就在那么动荡的氛围中挺了过来。贫苦出身,家无长物,随大流.不强出头的话,一家三口要保住平安,虽然足够艰苦,但也并不算难事。那是1977年,尽管方逸云一直对孩子们都管教得极严,但在那年,他发现,老大友君的行为开始变得有点诡异。
  二十刚出头的友君,身材虽然不高,但有着一副铁打的筋骨。中学念一半,他就辍学出来社会,跟着一打铁的何师傅做学徒,好帮轻一下母亲的负担。在那口号满天飞.山河一片红的年代,他知道,书念了跟没念,到头来还是一个样。六毛钱一天的收入,跟母亲的加起来,也仅仅够一家糊口。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谁都希望自己能闯出一片天地,只是当他日复一日地抡起铁锤的时候,满腔的热情,就在铛铛铛铛的敲打声中慢慢逝去,和那年代大部分的人一样,他迷惘了。
  从小到大,苦,他绝没有少吃。在那些吃饱都算奢侈的年代里,某些大年初一,能吃到一个白面馒头,就已经算是丰年了。家里还有个弟弟要照顾,既要防外人欺负,又得帮母亲分担家务。他忘不了最艰难的时期,一家人吃的是野菜.是鸡饲料,喝的是纺织厂流出来的水;他忘不了在树上摘到的一个梨子,自己不舍得吃,让弟弟吃完了,最后捡起被扔在地上的雪梨芯,自己洗洗再吃的片段。清.苦几乎是每个家庭的主调。
  何师傅在香港的亲戚,给他家带回来不少内地见都没见过的物品,其中包括一双送给他儿子的白色球鞋。友君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鞋子,他捧在手里,不停转动着,目光中尽是艳羡。尽管那双进口的球鞋,寿命仅仅是两星期,球鞋的底部,慢慢一层层地脱落,但师傅的儿子硬是用绳子,从鞋的中间绑起来,也要继续穿下去......他自己家里的,冬天穿黑棉布鞋,夏天穿大头凉鞋,而且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补丁,他多希望能给自己和家里人,都买一双那样的球鞋啊。他下定了决心,要出去闯一次。
  儿子的一举一动,做母亲的虽然不清楚,但绝对可以察觉得出有异样。从小,她就对这个儿子,管教得特别严厉。她希望友君能一直留在她身边,一家人甘苦与共地平淡下去。至于深层的原因,她并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在她反复不断地追问下,终于一天,友君噗通一下跪倒在她面前。
  妈,我是铁了心想到外面去闯一次,请您别再阻拦我了,好吗?友君双眼通红。
  孩子啊,你要到哪去啊?一家人在一起才算个家啊。方逸云泪在打转。
  妈,我要去香港,只有去那,才有机会可以实现我的梦想。
  不行,偷渡你知道有多危险?还没靠岸呢,随时命都给搭上了。绝对不行!方逸云斩钉截铁说道。
  我们家里难道苦头还吃得少吗?既然在哪都那么苦,干嘛不让我拼一回啊?妈,这个家这么些年来,您挨得有多累,儿子我难道还不清楚吗?我去也是为了这个家的以后啊。难道吃也吃不饱,穿也穿不好,那就叫幸福吗,妈?
  不行,你就给我老实待这,不然以后就别认我这个妈!那些道理,谁也没做母亲的清楚,只是,她绝不敢冒这个险。
  往后的日子里,友君在母亲面前,就犹如行尸走肉一般,耷拉着头,没一点精神;背地里,他就不停从朋友那打听偷渡的途径;下班后,就到金属加工厂的垃圾堆里,把值钱的废铜给偷出来卖掉,积攒路费。
  这段时间里,方逸云何尝不是度日如年,自己这辈子的不幸,难道还要让孩子们继续下去吗?她每每在抚心自问,彻夜难眠。为了一个不确定的咀咒,难道就要把孩子捆在身边一辈子吗?做母亲的辛酸,孩子们是知道的,但又有谁能真正明寮!
  家徒四壁,又哪里会有藏得住的秘密?她在帮孩子们打扫卫生的时候,在友君的床头,看到了有墙灰的碎屑。她把枕头旁的几块方砖仔细地摇了摇,其中的一块,竟然可以拉出来。那块青砖,有一半的体积给敲断了。埋在墙身里头的,是友君攒下来的钱,用油纸包着,开始是3块,然后15块,28块。方逸云一直没吭声,她自己也在剧烈的思想斗争中。随着路费越攒越多,保险柜里还出现了指南针和手绘的地图。雄鹰丰满了羽翼,始终是要飞的,一个破旧的笼子,又怎么能关得住?方逸云终于咬了咬牙,把一块用红绳系好的老玉,也放在了油纸里面......
  

---第二章:疯雨交加---
  那年头在广东,偷渡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了,哪家年长一点的男孩,忽然神秘失踪一段时间的,九成是牵扯上这的。只是国有国法,这又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所以许多家庭成员都是秘而不宣地在进行。私底下经常听到的是,哪家的孩子连续偷渡几次了,都给半途截获遣返的;而给遣返的,又带来更多的信息,诸如自己的失败经验,看守所里电棒夹击的场景,恐怖点的还会绘声绘色地加上对同行朋友牺牲在征途上的血腥描述......所有的侧写,一方面阻挠了一批思想游离在去或不去当中的,但同时也为铁了心要走这条路的另外一部分人,提供了真实的情报。
  十年蹉跎,让身处当中的每一个人,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渐趋稳定的政府,需要的是老百姓同心同力,付出再多一点的耐心;而饱受煎熬的部分群众,渴望的是早日温饱和富足,生命里毕竟没几个黄金十年。那是个充满了矛盾的年代,那是个理想被生活践踏的大时代。70年代中后期,香港政府的抵垒政策,变相也给了偷渡客一个可以豁出去拼的空间。数以百万计的人次,各师各法,不停冲击着中港两地的严密防线,而苏友君,正是其中的一员。
  此刻,他正躲在离边境不远的一个大水塘里,身上盖着芦苇。墨绿的池水,发出的腥臭,让他呼吸也倍感困难,三天四夜的迂回奔跑,他感到了极度的疲惫。从没离开过家的他,靠着指南针和地图,几天来翻过一道道的铁丝网,穿过无数的深山老林,避开层层的边防设岗,沿途和同一方向行进的青年,聚聚散散......脚下深可没膝的淤泥,让他动弹不得,不远处的狗吠声则在提醒着他,一切他所坚持的,要到达只差一步之遥了。此刻,他需要的就是继续忍耐,尽管他维持着一个姿势,已经超过了8小时。
  友君闭着眼在蓄积能量,他想起了母亲在他跪别一刻的泪颜,耳边伴随着蚊虫飞过的声响,是慈母的告别叮呤。这是一个漆黑的夜,夜半时分,水面吹过来一层薄雾,然后是豆大的雨点......噔噔,噔噔密集的跑步声朝边境线冲刺过去,不知道哪藏的那么些人,这时候纷纷从各自的掩体里跑了出来。机会稍纵即逝,友君也迅速跃出水面,快步跟上前去......身后是吆喝声.犬吠声.鸣枪声.惨叫声混杂着雨声......他脑子里一片空明,他听到的,只有风声。
  越过了祖国的边防线,躲避过英方的探照灯和拦截,狂奔了一夜的友君终于成功到达了香港。抵垒说的是必须要抵达香港市区,而在此之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躲躲藏藏。他张开双手,仰着头大口地呼吸着那潮湿的海风,他知道,他一定可以走得到!
  抵垒后的友君,前来接应他的是师傅的幺弟何淮,两人曾有过一面之缘。在尺土寸金的香港,安排他入住的是一间笼屋。在领取暂时居留证明后,他工作的地点,是何淮的海产批发店。
  他从没见过大都市里如此耀眼的霓虹灯光,如此多的高楼房车,如此诱惑的衣香鬓影。夜幕降临,每当他回到那间挤满了四五十人的密闭牢笼里,呼吸着那闷热潮湿中滋生出来的恶臭,他不禁疑惑,难道这就是他所选择的路?身上洗也洗不干净的海产腥臭味则不时在提醒着他,这就是他必须咬牙过的日子,在这五光十色的大都会中,他就象是颗尘埃,无足轻重。
  生记海产,位于海鲜街的末段,30多平米的营业面积,其中大部分的位置,都是海鲜池,生意平时也算过得去。店里请了有5.6个伙计,多是从大陆去的。苏友君是里面资历最浅的,自然下栏的工种都是由他来完成,其余的人则负责接单.门面和送货。1000元港币的月薪,比起在内地,折算后足足高了100多倍。除去相对也高的开销以外,暂时忘却每天要睡在囚牢一样的床铺上,撇开尘埃一般的卑微感,单纯从发薪水的时刻来说,友君是亢奋的。
  海洋性气候总是飘忽不定,季风来袭前一个闷热的午后,海产店里来了三位不速之客。前面稍矮胖一点那人,穿着大翻领的花衬衣,衬一条大喇叭裤,满脸坏笑,一进门就打招呼:何老板,生意好啊!后面跟着的两个健硕男子,身穿深色西装,叉着手站在门外,并没进内。
  何淮看到这几个人,眉头不觉间皱了一下,他扬了扬手,示意胖子往前一点说话。他从柜台里拿出一个信封,递到了胖子的手中。胖子打开信封看了看,收下了,接着嬉皮笑脸地对何淮说,过几天兄弟我干妈过生日,月底我二老婆又过生日,是不是也意思意思啊?
  何淮面有难色,低声地和胖子交涉了几句,胖子渐渐收起了笑容,妈的,那你是敬酒不吃啦?别给脸不要脸。胖子语带恐吓。外面的两人,此时也走了进来,站在胖子身后。
  兄弟,我每月准时交保,从没怠慢过你们吧。只是我也上有老.下有小要养活,还有一帮内地来的朋友要照顾,生意又不好做,是不是高抬贵手,通融......何淮话没说完,胖子一个眼色,随手拿起柜台上的茶壶,嗙,猛扣在何淮的头顶,何淮一头鲜血,往后跌坐在椅上;身后其中一个,从腰间抽出一把长刀,猛劈在柜台上,谁敢上来,就砍死谁!;另一个,抄起店内的板凳就开始砸鱼缸......
  就在此时,人群旁边闪过一个身影。砰,友君一拳猛击在方才拔刀那人的太阳穴上,那人一声不吭就倒下了;抄板凳的那人,回身朝友君扑了过来,毫厘之间,友君侧身闪过,左手顺势带着对方的手往下一拉,右手拳随即结结实实地正中那人的咽喉处,然后飞起一脚,把对手踢出几米远。胖子一下慌了手脚,拔出了台面上的刀,砰,他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铁拳就已经击中了他的面门,他的刀空挥了没两下,又是一脚狠狠地踢在了他的下腹,胖子瘫倒在地上。都给我滚!友君怒吼了一声......
  从小到大,为了弟弟不受外人欺负,友君的拳头架是绝没少打。他不是个爱惹事的人,但要他看着自己的朋友遭欺凌,他做不到。他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还要欺负中国人?为什么有种社会会姓黑?这一刻,他站了出来,就没想过要再退缩。从那天起,他就多了个疯子的外号,敢那么明目张胆地跟恶势力抗衡,除了疯的,谁还做得出来?朋友们都暗自担心会给打击报复的同时,内心里也的确为这个烈性男子而喝彩。
  得罪了有势力的社团,给报复是意料中的事。虽然谁都会担心,但大家都明白,你只要看了人家一次脸色,别人就一辈子都能将你踩在脚底下。挣扎求存,需要的是大家扭成一股绳,一致对外。这次既然已经开打了,最好的方法就是血拼一次,说不定还能从此打出一片天来。来自各个行业的大陆同胞,没想到千辛万苦抵达了彼岸,竟然还要在刀口上讨饭吃!接下来的两天,店里的人,都在联系能帮得上忙的朋友,厉兵秣马,出入店面的人,明显多了。
  季风如期吹至,争执发生三天后的一个傍晚,滂沱大雨,街上空无一人。大家快出来啊,杀过来了!门口看风的大喊了一声。店里的十七.八个人,马上抄好各自准备的兵器----菜刀.板锯.钢管.斧头,五花八门,冲出店门,站在暴雨中等待;店里剩下的一个,则在不停地打电话找人和报警。街对面涌过来黑压压一片几十人,都手提着西瓜刀。两帮人站在雨中相隔不远,停下注视着彼此。对方人数明显占优,衣着统一是黑色,明显的正规军;这边厢的杂牌军,高矮肥瘦,衣服.武器各异,但每个的内心都有团压不住的熊熊怒火......对方排中间的一人,大喊了声杀,两帮人就那么刀光剑影地厮杀到了一起......
  苏友君手提斧头冲进了敌阵,一路撂倒了两个,自己身上也给刀锋划开了几道。打蛇打七寸,他懂这个道理,他一早就认准了发号的那个,对着他狂奔过去。对方的刀,抵不过他斧头的势大力沉,两三回合后,对方就落跑了,而他一直跟在后面狂追。对手从街跑进小巷,友君紧跟着,在巷的一个拐角处,前面的刚过去,就在友君高速通过的时候,斜刺里闪过一道银光。一根削尖了的水管,从友君的腹部斜插进了他的身体,中了埋伏,友君啊的一声倒在了地上。两个素昧平生的人,被各自的目标和利益驱动着,此刻正通过一根冰冷的铁管连在了一起,水管的另一头,冒出的是热烫的鲜血。接着是另一根铁管,又刺进了他的身体......
  友君口吐血沫,浑身在抽搐,剧痛让他失去了抵御的能力。他脑子里闪过的最后画面,是母亲慈爱的脸,和那两双答应送给家人的白色球鞋......这一天,是友君到香港后的第75天,年轻的梦,就那么无情地给碾碎,漫天风雨都在为他而凄泣......
  一个月后,神色凝重的何师傅,手提着一个包,敲开了方逸云的大门......师傅告辞后,方逸云抱着包,躺到了友君的床上,胸口的剧痛让她再没丝毫的气力维持坐姿,熟悉的气味还依旧在空气中徘徊。打开包包,里面一边是儿子的骨灰盒,另外还有一个信封。她战抖着拆开信封,里面是5张一千元的港币,信封深处,是她临行前给儿子的护身玉石。方逸云浑身抽搐,欲哭无泪......
  

---第三章:疯芒毕露---
  杏花巷,是一条南北纵向的狭长小巷,巷子两边的建筑风格,新旧各异,南面出口,连接的是一条横向的商业大街;巷的北面出口,正对着一家佛教的寺庙九元宫。千百块光洁麻石板拼成的路面,见证了小巷的源远历史。这是一个在旧城区改造中,被遗忘的角落。没人知道为什么这块颇具商业价值的用地,会至今一直无人问津。但可以肯定的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一众老街坊们,并不希望有所变化。因为在那,他们可以找到一种感觉叫熟悉,一种环境叫和谐。
  杏花巷27号,是两间并排的小面积平房,分别住着方逸云和苏友华。从房子的大观可以看出,这是由一间房子,重新间隔成两等份的。这是个茫茫人海中普通的一家,但同时也是巷子里颇受议论的一家,因为,这家出了个疯子。
  住在巷子里最大的好处,是每户的门前都有块不大的空地。稍有雅兴的,可以在那种种花草,也可以砌张石桌,闲聊风月。而27号的两扇门前,摆设各有特色,显得很是另类。方逸云的门前,用竹子和塑料布,往外搭了个简陋凉棚,下面堆放着几叠很高的旧报纸,和几大袋废塑料瓶,凉棚靠外面点的位置,则放着张折叠的旧沙发床。苏友华的门前,除了靠路面处横放着一块大石头,就再没其它多余的摆设。特别之处在于,房屋的木窗烂得都快要脱落,上面没一块玻璃是完整的;木门也已经朽掉了,除了可以开合外,门上都是裂缝;屋子的外墙给烟熏黑了一大片,透过窗户往里看,里面也是一片漆黑。
  在近30年的光景里,27号门前的石块上,大多数时间都坐着一个衣着邋遢,光着脚,蓄着浓密胡子的男人。日子过得飞快,没有几个关心到底他在那坐了多少年了。老街坊们只记得他知青下乡,给送回来的时候,人就已经疯了。一个正值壮年的人,就那么呆坐在那,从健硕坐到消瘦,头发从黑坐到灰,石头从平的,坐到凹下去。他的同龄人,有的现在都已经是外公.外婆级别了。他是这条小巷的旁观者,每天目送人流来来往往;他是27号门前的守护神,有他在,什么麻烦人都不会在这门前久留;当然,对不熟悉他的人,他也是神只不过是瘟神,敬而远之。他就是苏友华。
  这一切,都得从1977年底说起。那年,中学毕业的苏友华,按母亲单位的归属,给分配去离城市100公里外的一个叫向阳村的地方下乡。友华是在母亲的陪同下,出的第一次远门。向阳村位于双流山脚,山腰的是朝阳村,那是个风景秀丽的世外桃源。在那两年的知青生涯中,友华一共回家两次。第一次回家是在他下乡一年多后的春天,那次,做母亲的在儿子洗浴后,发现他左手手臂和肩膀交接处,歪歪斜斜地纹了一只老虎。细看之下,斑驳的虎纹下面是几道伤痕。在方逸云的追问下,才知道儿子几个月前,睡梦中从双层床的上铺滚了下来,左手臂关节处摔断了。为了遮盖手术后的疤痕,才让一个懂画画的,给纹上的图案;只是画画好的,未必就懂纹身,于是胳膊上就多了那么只虎猫。方逸云摸着那几道疤痕,伤在儿身,疼在娘心啊。第二次儿子是给送回来的,那是1979年的秋天,一起陪同的还有村里几个强壮的。方逸云被告知,友华秋收后忽然无故就疯了,大笑大闹,神志不清,队里紧急商量后,决定送他回家治疗。方逸云无语了,她脑子里想到的只有当年相命先生批过的那句一切皆定数,可为不可违,她终于明白,这就是天意!
  刚给送回来的头几年里,苏友华疯的比较厉害,那种癫狂的状态,着实叫人担忧。做母亲的在那段时间里,不敢有丝毫疏忽。到医院检查的结果,也让方逸云感觉模棱两可,有的医院说是脑创伤所致,有的说是原发性的失心疯。问诊过几乎所有相关的医疗机构,都没明显的效果后,方逸云也开始在为以后打算了。作为母亲,想治好儿子,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药也吃下去不少了,一直没见起色;最后的途径,就是送到精神病院去做深度治疗。但谁都害怕,人往那送的话,即便是治好了疯,恐怕在强力的药物作用下,出来的时候也是个痴。方逸云选择了保守,如果这就是他的命的话,她宁愿把儿子留在身边照顾他一辈子,她实在经受不了三年内两度失去儿子的痛楚。
  往后的日子里,方逸云把房屋的结构改成了两个单间,有个私人的空间,对治疗儿子的病,或许会有些微好处。
  苏友华大多数时候是个可爱的疯子,他既不骚扰路人,也不接受外人施舍。到点该吃饭的时候,他很自觉地就会走到母亲的门前敲门,每次拿够一顿的饭钱和酒钱后,就会自动离开,他从不走进母亲的屋子一步。他每天的消耗是两盒饭,一瓶劣等的白干,一包廉价的烟。母亲偶尔没散钱,多给他的话,他也毫不含糊,盒饭会加上鸡腿,白干换成白兰地,烟也换成中华。方逸云于是也养成了习惯,口袋里一定会有零钱,儿子疯自己也别太傻。除了相熟的街坊,偶尔经过时候递给他的烟,还会接过以外,其余任何形式的怜悯,友华都不需要。很多人当面说他没疯,装疯,但他一概不管,经常只是笑笑不说话,在属于他的那块领土上,一坐就是三十年。没有人知道他每天在等什么,在看什么,在笑什么?
  疯子毕竟是疯子,疯相毕露的时候,总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不论冬夏,每逢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的时候,小巷里总有那么让人震撼的一幕一个光着脚的疯子,在那百米长巷中,边狂喊着,边仰起头,从巷的一头跑到另一头,不停折返,滑倒站起来又继续,直到筋疲力尽倒在雨中为止。那发自心底的吼叫,撕心裂肺,震慑着每一个躲雨的路人。
  最让方逸云担心的一次,发生在1988年的秋天。住在隔壁的她,连续几天的半夜,都听到友华屋子里传来锤凿的声音。声音终于停下来的那个夜里,方逸云睡梦中被浓烈的烟雾呛醒。疾步跑出家门,她发现隔壁友华家里已是熊熊火光,乓乓乓,玻璃窗纷纷受热爆裂。她连续蹬了几脚,才踹开友华的大门,里面堆在房间一角的几张木椅和柜,都已经烧过半了。房间正中央的地面,深深凹下去的,是两个注满了水的小水池,而友华,全身赤裸地昏死在水池边上......
  这并不是常见的状态,方逸云清楚,过往友华的疯,多是有迹可循;而这次,则是自残。灾后,方逸云又一次走进了事发现场,四处都是焦臭味,可以烧的都给烧了;两个直径一米左右的水池,各深二三十厘米。她感到了极度的不安。
  几经周折,方逸云认识了一位自称茅山术第二十几代传人的龙吟大师。大师在友华的房间里布好阵法后,方逸云让友华双膝跪在案前。大师念念有词:天园地方,律令九章,吾今下笔,万鬼伏藏,急急如律令,步罡踏斗,左手行诀,右手在一黄色的符箓上不停地画,然后贴在友华的额头上。半柱香不到,大师忽然身子往后一跃,脸色发青,豆大的汗珠在头上不停地冒;而友华一手把符箓扯掉,站了起来,发出异样的大笑......驱魔除妖,没想到竟然会被妖气反噬,仪式无奈半路终止了。
  大嫂,晚辈功力浅薄,实在自惭形秽。驱魔一事,还望另请高明吧。大师放下架子,不得已道出心声。
  大师,我儿子真的是给厉鬼缠身吗?方逸云追问道。
  是的,而且不止一个,是两个女鬼缠身。大师抹了抹脸上的汗,对付一个,晚辈还能应付,两个,实在是力不从心。
  大师,那他是何时.怎么给缠上的呢?还请不吝赐教。方逸云把一红包塞到了大师手上,她今天是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
  以晚辈所见,他应该是在农村的两池塘边上撒了泡尿,女鬼就是那时候附的身,时间大概是八到十年前吧。女人争锋呷醋,本是平常,女鬼也是一个道理。大师说罢,收拾好器具就告辞了。双流山脚,向阳村口,那的确有两个大的水塘,方逸云依稀还记得。
  接下来的日子里,方逸云把友华屋里的水池给填平了,边遍寻高人治疗未果,一家人又恢复到原来的生活当中去。只是经过这一段折腾,方逸云人看上去,明显变老了,五十出头的她,已是一头白发,额头上的皱纹,象是刀刻的一样。相由心生,那份无助的疲惫感,蔓延了她整个身躯;即使是千百个不愿意,她还是不得不承认,对治好友华的病,她已经不抱任何的希望了。巷子的北面,香火鼎盛,那是一段通往朝圣的路,方逸云只希望佛祖可以早日显灵,救赎这个迷失的灵魂。
  

---第四章:疯平浪静---
  方逸云一直在一家国营的纸盒厂工作,说是纸盒厂,实际上是涵括了所有的小商品包装纸类的或者塑料薄膜的。在改革开放之前,这类型的小加工厂,还能勉强维持着数十个员工的铁饭碗。随着集体制和私企的崛起,全自动流水线的盛行,这种老派守旧的加工模式,已经越发显得不合时宜。终于,在1990年,这个有着几十年历史的加工厂,在安置好最后一个员工后,结束了它的使命。这一年,方逸云54岁。
  退休后的方逸云,并没停止劳碌,她知道在走完自己生命历程之前,肩膀上挑的都是两个人的担子,这一切,都不能依赖外人来完成,她毕生的对手,就是自己的命运。一直以来的贫苦,让她养成了不浪费一分钱的习惯,每当她想起友君信封里那用生命换来的五千元,她知道,掰开每一分,里面都流淌着血和泪。
  一直以来,她都有捡废品的习惯,那是唯一无本生利的工作,而退休后,她可以更加全情地投入其中。过往,一家人住一个屋檐下,收集回来的物品,只能当天就卖掉;而现在,独门独户的她,可以把各类废品都堆积在自己的房子里,待价而沽。
  废品终究是废品,而收废品的,也毕竟不是白领。整天在那么脏臭的环境里生活,让方逸云越来越不合群,老街坊除了碰到偶尔打个招呼外,对她是走避不及,而她渐渐成为了小巷里沉默的一个。几十年养成的习惯,让她越发偏执成狂,十几平米的房间里,从低到高,堆满着各式各样的垃圾,直至连人都挤不进去。于是,方逸云就干脆在屋外放张烂沙发床,反正,她睡的时间也不多,忙碌的都市里,每天都有她新的战场。
  一屋子的垃圾,滋生出来的鼠患和恶臭,让邻居们都不胜其烦。在朋友,街道和派出所轮番劝谕未果的情况下,每年,派出所都会联合环卫部门给她家进行两次突击清理,当然,行动都是趁她外出的时候才进行。一屋子清理出来的,足足装了两大卡车,每次光运费就得上千,连环卫工人也不得不摇头。每次回家后,看到家给洗劫一空,方逸云都是目无表情。虽然别人都觉得她是个疯婆子,但她并不需要别人的理解;而别人想看到她在失去自己宝贝后垂头顿足.嚎啕大哭的场景,她是永远也不会做的,她知道,自己没疯。休整一夜后,方逸云又怀着无比的斗志,重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去。给踹掉的蜂巢,在工蜂的辛勤劳作下,没多久,就又变回现实中的乐园。
  不少的街坊,都私下在讨论,内容是经常看到方逸云用手拉车,把满满的一车破纸皮或其它的物品,步行拉到5.6公里外的废品回收站去;富同情心一点的,则当面告诉她,其实附近就有回收站,不需要走那么远的路。而方逸云的回答是,附近的回收站她知道,只是比起其它的,每公斤废纸少了一分钱!一个让所有人都感叹的回答。深层一点的原因,她不想告诉任何人,谁都没经历过她所受的磨难,无数次,她质疑,所有的这一切,这个过早就被盖棺定论,被咀咒的家,根源或许就是她自己身上的孽。漫漫长路,无尽折磨,她想象自己就象是带着枷锁在苦行一般,只有那样,才能洗涤她灵魂上的罪,抚平她老迈心灵上的创痕。
  

---第五章:疯云变幻---
  太平村,是个本来居住着百多户的村落,村民世代都在双流山脚下过着男耕女织的朴素生活。这本是个不受外界干扰的桃花源,山明水秀,自给自供。随着大时代潮流的席卷,对外的道路被逐渐打通,加速向社会化迈进的同时,村庄的宁静也被慢慢打破。在红旗飘扬的年代,在学大寨的风潮下,村里的一部分人,移居到了双流山腰,形成一个新的村落朝阳村;而原来的太平村,也不失时宜地改名为向阳村。外间源源不断涌入的进步思想和生产技术,将这个小地方,打造成了新时期农村的表表者。从六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每年安插进这两个村的知青,则更为平淡的农村生活,注入了活力。
  几十年过去了,如今的两个村里,务农的人已经很少了,青壮年大多已经漂泊在外,依靠着优秀的旅游资源,原来的村落也已发展成了镇。好多当年的知青,都会带着一家大小回到这个曾付出辛劳汗水的土地上来,旅游的同时,也找来当年的村民,相互怀缅一番。促膝长谈,聊天的内容五花八门.过去将来,而所有谈及的人物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苏友华。当年的友华,还是个阳光大男孩,在短短两年里,他经历的暧昧情愁,至今还是同队友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当然,他最后忽然无故疯掉,则更是为这故事添上了神秘的一笔。一切都还得追溯到1977年的秋天......
  那年应届来向阳村插队的知青,一共有四男二女六个人,由于路途偏远,多是和家人一块儿,提着大包小包一起来的,而苏友华就是其中一个。安顿好孩子以后,家长们不日就踏上了回程的路。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小知青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用多久,就忘却了刚来时的生涩,豪情万丈地投入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中。而这届当中的三个人,从一开始,就深得村民和老知青的喜爱,他们分别是杨帆.刘小红,而另一个就是苏友华。
  杨帆是个皮肤白皙的帅小伙,身子略显单薄,战天斗地的农忙,于他而言,明显有点吃紧。放下锄头的他,马上又变另外一个人了,天生的一把好嗓子,他是绝没吝惜,京剧.黄梅调.粤剧,啥他都能哼上个几句;偶尔还会来上几段说书,逗大家一笑。那年代,早晚都要喊口号,下地时还得听着励志广播,杨帆的声音,对大家而言,是块宝。
  刘小红是个水灵的姑娘,人长的机灵,嘴巴还特甜,十足的邻家妹子。她整天就围着一群大哥哥在转,嗡嗡嗡的,象只小蜜蜂,不过谁都喜欢这只小蜜蜂。
  苏友华,是知青当中最受欢迎的,壮实古铜的身体,脸上时常挂着的憨厚笑容,让所有人都有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村民们都欣赏这个城里来的人,没一丝娇气,挽起裤脚就下地,粗活累活都抢着干;知青们也喜欢他,人特老实,是一个可以交心的知己良朋。
  三根看似独立的感情线,就那样被编织到了一起,也许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会有个耐人寻味的结局,只是当事人,也花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从长出嫩芽的情窦中,看出些许端倪,至于日后情归何处,则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杨帆是个有城府的人,出身在书香世家的他,家庭在文革期间,就没过过一天的安宁日子,父母只好把他托付给远房亲戚照顾,当知青,实在是迫不得已的事。但他懂得既来之则安之的道理,与其愁眉苦脸,倒不如有心情就逗大家一笑,那样时间或许还会过得快些。内心深处,他只想尽早地飞出这个穷山窝。那里唯一养眼的,就是当他的视线第一次接触到小红的脸,那一抹桃红,让他迷醉。
  而小红,除了嘴巴甜,还是个心思细密的姑娘。表面上看,她对队里每个都一样的好,但她心里清楚,更多的时间里,她都是有意无意地围着友华在转,她打心底里喜欢这个朴实的哥哥。每次吃忆苦思甜餐的时候,手拿桑叶加玉米面捏成的馍馍,一手捧着野菜稀饭犯愁时,都是这个亲切的哥哥,暗地里帮她完成了任务。她忘了从何时开始,她喜欢躲一边看着,烈日下,汗珠在那古铜的肌肤上挥洒如雨。她喜欢看他们几个男知青在斗气打赌,然后扒了上衣一起跳进村口的水塘里,看谁先到对岸。水塘里除了有为数不多的鱼,更多的是水蛭,而友华,总是第一个到达终点。一份羞涩的爱恋,细腻而又难以启齿,在革命浪潮的前进方向,慢慢被冲刷成型。
  厚道的友华,是个没机心的人。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小蜜蜂的甜蜜可爱,也让他相当的受落。他的爱,是一种亲人般的悉心呵护,小姑娘对于他,就象是个喜欢粘着哥哥撒娇的妹子一样。尽管在那羞答答的眼神后面,他仿佛也嗅到了暧昧的气息,但从小就在亲人的呵护下成长,此刻,他更愿意把那种喜欢保护他人的雄性的魂展现出来,他喜欢这种被依赖的状态。
  在这份爱慕和珍惜交缠的背后,是杨帆失落的眼神。在他费尽心思,把仓底的笑话都掏出来,博得大家哄堂大笑的时候,他眼里看到的却只有小红那张泛着红晕的脸,在有意无意间偷偷向她旁边友华送去的秋波;而那个憨男不知所谓的傻笑,则更是让他憋气的难受。爱的付出和回报,从来就不是成正比的,他讨厌自己在这种单恋的情结中所处的下风,他祈祷,假如上天能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发誓要把心上人永久地拥入怀中。
  朝阳村,离向阳村不到两里地的山路,蜿蜒的上坡路把两村连接在一起。从下往上看,村落大部分都隐藏在山色中,只露出尺檐片瓦,每当炊烟升起,如雾似烟,煞是好看;从上往下,则可以鸟瞰整个山谷,巨细无遗。为贯彻学大寨的精神,移居朝阳村里的,任务就是拓荒,把山的坡地改造成层层梯田。两个本来就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村落,没因距离而疏远,距离只产生了美。
  两个村,除了日常的生活.生产用品分配,需要经常联系以外,春种秋收.除草浇灌,哪里缺人手,一个照会,外援马上就会到。而定期的电影播放和文艺演出,更是大大地娱乐了两村的居民。那年的初夏晚,在向阳村口的空地上,上演的是京剧《智取威虎山》,老少村民们一早就搁板凳坐那,边摇着葵扇在等。说实在,那天友华并不想去,除了来来去去都那几套演出,让自己有点腻之外,唱的京腔,也让他听的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考虑了一会,在腻和烦闷之间,他还是选择去了。刚坐下,他就从旁边小田的手里,把水烟筒接了过来,深深地吸了几口。
  参加表演的,都是从知青和村里挑出来的,里面也包括了杨帆。在友华吞云吐雾的同时,随着一把极美女声的响起,饰演小常保的一张新面孔,舞进了大家的视野。那是张白皙的杏脸,细长的眉毛,笔挺的鼻梁,眼神正如所饰演的角色那般锐利,友华有点犯晕。
  那...那女的,谁啊?友华并没察觉到自己的结舌,向身边的小田问道。
  听朝阳的支书说的,是牛...牛家老二,就是老开机动三轮往城里蹦的那个,新娶的媳妇儿,女的听说是城里人,还懂医呢。哎,那小子,愣头愣脑的,咋就娶了朵花呢?牛粪,典...典...典型的牛粪捂在了鲜花上!哎。小田小小声说完,大大声地叹了口气,唏嘘之情溢于言表。
  哦,友华回了一句,就再没说话了。那晚上,他耳里看的,眼里听的,都只有小常保一人,血液在狂飚,莫名的躁动让他思觉失调......散场了,他还浑然不觉,呆呆坐那儿。走吧,还是身边的小田用力在他头顶拍了一记,人是牛粪家的,你也想当牛...牛...牛粪啊,就少操这份心思吧!
  春风第一次吹拂过友华的心坎,撩拨着他的思维,搔痒着他每一根毛细血管,虽然这份温热最终滋润的并不是他本人。欲望是头魔兽,在那段时间里狠狠噬食着友华的心,让他神不守舍,甚至同室的友人有几次惊奇地发现他熟睡的时候竟然就象个小女孩那样,紧紧地搂着个枕头。他打听到,小常保真名叫张玉兰。只是,当他渴望再次看到小常保演出时,却发现,主角换人了。再一打听,小常保怀孕了!1978年的秋收,苏友华干得比谁都要卖力,只有每天都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欲火才不会天马行空地支配他的神经。
  一个微凉的秋夜,躺在床上的友华,梦到自己从山坡上一脚踏空,滚下梯田......啪,随着重重的一声,他从没护栏的双人床上铺,摔到地上晕过去了。苏醒后的他,已是躺在县医院的病床上,接驳手术后慢慢散去的麻药,让他感觉揪心的疼。病床边上,坐着小田.小红和村支书老王。
  华子,醒啦?小红边问,边把一水杯往他嘴边凑,守了一夜,她眼里布满血丝。
  友华仰起头呷了一口,嗯了一声,他看到自己左边胳膊处,缠着厚厚的绷带。
  你小子,平...平时睡的跟猪似的,咋就掉床底下去了?小田用他独特的口音说道,身体那么强壮的一个,竟然会把胳膊给摔折了,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华子,你左边胳膊关节摔折了,现在已经打上了钢钉。别乱动啊,要吃啥就喊,给你当使唤丫头来着。小红语气中充满怜爱。
  没事,你华子哥他牛...牛一样的体质,死不了。小田话没说完,旁边的小红就用力瞪了他一眼。顶...顶多就胳膊多几条道道,没事,好了以后,兄弟我给你纹个身,纹只虎吧,看不出的。别,还是纹...纹头猪吧,让你也好长长记性。小田假装没看见。
  好了,都别闹了。友华,好好休息下,医生说养上三个月,就没事了。过几天你出院了,可以回家休息,也可以在队里养伤。小田,回去后马上把所有的上铺,都给我钉上护栏。小红,女孩子心细,这几天,你就多操心了,回去我会安排人来接替的。支书说完,逗留了一会,就拉着小田离开了,保...保重,兄弟。
  友华这辈子,都没试过打那么多的针,土霉素打进身体里,让他极为不适。幸好有小红这只小蜜蜂陪伴在左右,才让他可以在疼痛中,能找到些开心的理由。一直以来细心呵护着的妹子,此时反而在每天为自己折腾,这让他从心底里感觉到温暖。他从未如此长时间.近距离地和一个姑娘待在一起过,他也从未如此仔细地留意过身旁这亲切的美。那唇红齿白间吐出的如兰芬芳,那渐渐成熟得就快撑破衣裳的丰满,那每日无可避免的肌肤触碰所产生的微弱电流,这一切,都让友华的内心泛起微澜。他竭力地躲避这块不该触碰的危险地带,他不想让彼此长久以来才培养出的那一份纯真,到头来因为本能的唆摆,而从此蒙上阴霾。他,心生愧疚。
  而小红,也难得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来,陪伴心爱的人,她感觉到的是快乐。在给友华喂食的时候,她的身体时常不经意地滑过他的肌肤,她需要这种主动,尽管这对于一个少女来说,已经是所能做到的极限了。她希望能在对方那种认定了是亲情的感觉中,慢慢调味般地渗进爱的味觉。她喜欢看到对方因此而涨红的脸,她希望对方几次欲言又止的时候,从他嘴里能蹦出句她渴望听见的话。但到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沉默和逃避。而当他无意中说起那部他平时根本就不爱看的京剧来打岔时,说起那个他只见了一面的陌生脸孔时,发出那些听似无意,实际发自内心的赞叹和欣赏时,她的内心黯然了,尽管她一直试图在掩饰。
  一星期的时间过去得很快,而中间偶尔穿插来轮班照顾友华的,则更是给这份试图拉近的感情,不定时地浇上冷水。而杨帆此时的内心深处,更是失控般的幽怨,他多希望躺在医院病床上被照顾的是他,而不是情敌,一个甚至不配称为情敌的呆小子。
  终于,友华出院了,他回到了村里养伤。他不想回家,做儿子的,常年在外,母亲本就没少担心,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朋友们的关心,让他激动不已,而他想象不到的一幕,竟然也出现了。那一天,走进他宿舍的,是小常保!
  苏友华,你好。张玉兰对着友华笑了笑说道,她的肚子涨起已经很明显了,肩上还背着个药箱。
  啊......你好!友华整个镇住了,突如其来的会面,让他不知所措。
  往后的时间里,我就是你的医生,负责给你打针和换药。现在手还疼吗?小常宝坐到了友华对面的床上,边把药箱打开,拿出了针筒。
  嗯,还有点疼。友华面部肌肉有点僵硬,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哦,有点疼是正常的,过些天等骨头愈合了就不疼了。把裤子脱了,先打针吧。玉兰把针剂的药瓶掰开,然后注满了针筒。
  哦,友华解开了裤带,把裤头朝屁股方向拉下。
  再低一点。玉兰说的很认真。
  哦,友华有点不情愿,把屁股呈现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让他极度的不自然。但那是命令,他只好把裤又往下拉了几公分。
  苏友华同志,打针期间,不...不许放屁!不知啥时候溜进宿舍的小田,说了一句,然后大笑着跑了出去。
  呵呵,玉兰笑了一笑,针头扎进了那古铜的结实臀部......
  随着往后见面次数的增多,友华的羞涩慢慢消失了,他和玉兰也变得无所不谈。玉兰比他年长四岁,婚后没多久,丈夫牛二强就应征当兵去了。到丈夫复原的那天,孩子也该会走路了,玉兰边说,边不经意地抚摸着自己隆起的腹部。陌生人时的强烈欲望,到相互熟悉后,都化作了无尽的关爱。有些爱,并不一定非得拥有,特别是那些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爱,友华为自己之前的荒唐想法,深深地自责。
  随着玉兰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友华的胳膊也在逐渐康复中,有了打针换药这个借口,他可以经常地往山上跑。虽然自己从前的一厢情愿,现在已经看似是没结果了,但是一颗旁落的心,依旧是需要别人去关心.去慰藉,尽管伤只是体现在身体上。而玉兰也喜欢和这个心地纯朴的弟弟聊天,一来也可以打发怀孕时一人待在家的郁闷,所以对于隐瞒友华的康复情况,两人都是煞有默契。只是这一切,都逃不过小红的眼,当然,也逃不过杨帆的眼。
  玉兰终于分娩了,生下了一个胖男孩。孩子满月后不久,友华就回家探望母亲去了,回来的时候,还特意给孩子买了一个带把手的小鼓,小鼓两个边上,系着两个小纽扣,轻轻一摇,咚咚咚的,孩子一听到,小脸蛋就会笑。而就在孩子呱呱落地的时候,孩子他爹也给派到了越战的最前线。
  那是1979年3月的一天,还在田里农忙的友华,忽然听到四处的人都在传一个消息,说是有两个军代表,早上到了朝阳村牛老二的家,然后不久,他家门口就挂上了白幅......友华请了个假,就赶紧往山上跑去,一进玉兰家门,就看到她已泣不成声......牛二强牺牲了!
  不久后,玉兰的家门钉上了军烈属的小铁牌,地方的领导.乡亲朋友,还有牛二强的战友,都陆续到访慰问,玉兰成了朝阳村里最年轻的寡妇。那些日子里,友华农忙完后都会经常地陪在玉兰身边。看着她在人前坚强,背后垂泪,眉宇间那一抹挥之不去的哀伤,让他内心也仿如刀剜。牛二强的离去,他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忧愁?他更不清楚那是否对他意味着一个有期待的明天?乘人之危的念头,让他极度地鄙视自己内心的那丝龌龊。他感觉玉兰忽然变成了一个无助的孩子,而他应该做的,就是借一个宽厚的肩膀,让她可以依靠停留。
  悲伤需要用眼泪来宣泄,而适时靠近的一个肩膀,成了她最好的避风港湾。她顿失至亲的心需要依靠,漫漫长路不知该何去何从的心,需要依靠;他孤单的心需要被依靠,孤单的肩膀更不介意被停靠。她停留在他怀抱中,在那,她可以尽情地痛哭;他不愿去洗掉那件肩膀上沾有心上人泪珠的衣裳,那是他们拥抱过的佐证。她的鼻翼靠在他的颈部轻轻抽动着,她可以呼吸到他身上的那股久违的阳刚气息;他的鼻尖被她的长发轻拂着,暗香流动,他感受得到她紧靠着的火烫身体,波涛汹涌......
  时间将哀伤慢慢冲淡,在日复一日的相对中,两颗本已无望的心,竟然相互搀扶出了爱的火花。尽管双方都知道在那情形下,无论谁再向前多迈一小步,都将会掉入雷池,但越是积压,心火就越发浓烈。一份爱,超越了年龄,忘却了身份,近在咫尺,但又何止是隔着重山。传统思想,烈属的贞洁牌坊,乡亲们背后的风言风语,领导的刻意提点,所有这一切,都给这份爱,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让身处当中的爱人,无法解脱。每次友华离去,玉兰都喜欢偷偷站在村口,眺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而每次当友华走到村口池塘边的大香樟树旁,也会心有灵犀,驻足回首......浓情只能弥漫在空气中。
  这份暧昧,对两个村的人来说,都不算是什么秘密了。也多亏了他们,才可以让封存于人们内心的自私.狭隘得以发扬光大;更有甚者,半夜里往玉兰的家门扔臭鸡蛋以宣泄愤怒。而相对于友华,玉兰更是度日如年,夫家和村民的压力,让她不堪负重,她感觉到了这份浓情前路坎坷;而另一方面,从小红的脸上,她也清晰地读懂那丝怨恨,她毕竟也曾经爱过,爱的滋味,她明白。此时的小红,何尝又不是心神恍惚.郁郁寡欢。她不明白为什么友华会喜欢上一个比他还年长的女人,而且那女的,还是个带着孩子的寡妇!她不明白她有哪点比不上那个玉兰,起码,她还是个青春少艾。她越想就越觉得委屈,而她的脸上,从来就藏不住秘密。这一切,杨帆都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一方面,他不断安慰小红,而另一方面,他也打心底里嫉妒友华。嫉妒,是一切恶的根源!
  那是1979年的秋天,凝固的空气,预示着一场不寻常的秋雨,就要袭来。连续几天的抢收,忙个不亦乐乎,友华几天都没时间到山上去见心上人一面了。厚重的乌云,压得每个人都喘不过气,友华隐约嗅到了空气中的那丝不安。
  那个傍晚,在第一滴秋雨落下之前,终于完成了抢收任务。友华经过了村支部,他唯一想做的,就是上山。支书老王把他拉进了支部,大声训斥:友华,你还年轻啊,还有大好的前途。寡妇门前是非多,你干嘛还老往上凑啊?何况人家还是个军烈属,你这样是会犯错误的!友华有点不耐烦,听罢转身想离开。
  你给我站住,我告诉你,张玉兰傍晚就要离村回县城去了,你给我老实待这......老王话没说完,友华已一头扎进了暴雨中。
  臭小子,真不像话,谁快去给我把他给拉回来?老王气急败坏。
  我去吧。凑巧躲雨也停留在村支部的杨帆应道,然后披了件雨衣,暗地里咬了咬牙,快步跟了出去......
  

---第六章:疯雨同舟---
  一个休闲打扮.略施脂粉的中年妇人,手挎着名牌包包,疾步跑进了杏花巷。她挑了一处头顶是大檐蓬的房子,才停下了脚步,然后从包里拿出纸巾擦拭,几十米的疾跑,让她颇感吃力。她有点懊恼,后悔刚才不该在商场的柜台前耽搁了如此之久,更后悔自己对天气的错误判断,妄自逞强,婉拒了好友要接送的一番好意。而此刻,目的地虽只有一箭之遥,但突如其来的大雨,把她拦在了朝圣的路上,她只能干巴巴站那,苦候雨过天晴的一刻。
  快看啊,疯子又开始跑了!妇人身旁的两个小姑娘低声喊了一句,然后对视嗤嗤地笑了,身体也跟着往外凑,不愿错过眼前的这一幕好戏。
  随着长长的一声啊由远及近,一个赤裸上身,穿着墨黑色折角长裤,蓬头垢面,光着脚丫的黑影朝她们所在的位置飞奔过来。妇人皱了皱眉,下意识地抓紧了手袋,身体尽可能地往后躲。黑影仰着头在她身边嘶吼着跑过,然后在巷尾处折返,又朝原来的方向跑了回去。消瘦的上身,跑动的时候隐约可以看到肋骨的痕迹,皮肤上斑驳的污渍,不难让人联想到他是刚从煤堆里钻出来的。疯子,妇人自言自语了一句。
  大雨没有停的迹象,疯子也没有停下的意愿,他就那么在巷子里来回奔跑了十几趟。小巷的石板地已经开始积水,疯子的体力也渐渐透支,吼声也由洪亮变得嘶哑,饱吸了雨水的长裤,在他经过的地方,拖出一道长长的墨迹。他终于倒下了,仰着脸一动不动地倒在了离妇人不远处的一个水洼中,睁大着眼睛,任由暴雨洗刷。
  华子?!妇人眼睛瞪大了,颤抖的唇齿间挤出了一句。她拨开了前面的路人,跑到了疯子的身边,蹲下,双手使劲在他胳膊处擦拭,直到那只若隐若现的虎猫和那几道熟悉的旧伤痕,再次清晰地呈现在她面前,她的视觉模糊了,是雨和泪的交织......她就是刘小红。
  知青回城后不久,小红和杨帆就恋爱了,然后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妇。婚后夫妻两一起打拼,成就了一番事业和一个健康的大富之家。只可惜丈夫在7年前患上了肝癌,跟病魔纠缠了整整两年后,与其说最后他是病故的,倒不如说是被疼痛活活折磨死的。好几次,丈夫拉住了小红,但欲言又止。而终于在弥留之际,脸色灰黑的杨帆带着深深的愧疚,向妻子道出了一个埋在心底里二十多年的秘密。丈夫离去后,小红把生意慢慢都交给了孩子们接手,而她从那时候起,每逢初一.十五和佛诞,都会到九元宫去虔诚上香,只有那样,才能让她从活在罪恶感的情结中,找回片刻的宁静。
  上千万人的大都市,要在茫茫人海中邂逅故人,有的人需要用一辈子去寻寻觅觅,而他们,花了近30年。看着眼前这个迷惘的男子,岁月毫不留情地在他身上肆虐,这就是她无数次在神明面前跪禀,祈求上天开恩,还他一个公正.美好生活的人,甚至她不知道他是否还依然健在?雨瓢泼在她的身上,洗涤的却是她的灵魂!此刻她终于明寮,之前自己无缘故的耽搁,这场毫无先兆的暴雨,那个宽大的檐棚,眼前这只歪歪斜斜的虎猫,所有的这一切一切,都是天意!这一天,是2008年的9月3日。
  从那天开始,只要小红一有时间,就会带上好吃的,来到杏花巷27号的门前,陪伴着友华。而向来不接受陌生人施舍的友华,这次居然是一反常态,虽然吃饱喝足后,他依旧是一声不吭地坐回到他的石头上,继续无止境的等待。
  2008年9月15日。华子哥,还记得向阳村村口的水塘吗?那时候我最喜欢看你们几个跳那儿游泳啦。游的慢的,爬上岸时,身上都挂着几条水蛭呢,就你最棒了,老游第一!不管友华有没有听进去,也不管他一再地保持沉默,小红每次都是重复地把下乡时一些难忘的片段,简单复述着。
  水...塘...声音又细又沉,稍不留意,就会给路人的脚步声所掩盖。
  华子哥,水塘,是水塘,记得吗?!那是自重遇以来,友华嘴里说出的第一句话,小红的声音激动并战抖着。
  水...塘...友华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脸上的肌肉渐渐扭曲,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就快要炸开,他嗖的站了起来,跑回自己的房间里去,用力把门扣上......
  2008年10月20日。华子哥,还记得那个张玉兰吗?就是你老喜欢的那人,演《智取威虎山》里小常保的,记得吗?张玉兰啊。
  玉兰,玉兰,友华又一次跑进了屋子,躺在了地板上,边重复着这两个字。说了半晌,一个画面闪电般地掠过他的脑海。一个古铜色肌肤的青年男子,和一个肤白貌美的女子坐在大厅桌前聊天,这时,房间里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女子快步走进了内室。山风不经意地撩起了门帘,房间里,年轻的母亲坐在床边哺乳,白皙的丰乳随着婴儿的吮吸而轻微律动,大厅里,男子站了起来,血脉喷张。四目交投,两张唰地变红的脸,然后各自朝身后羞涩地转身......画面就定格在此,友华拼命想继续下去,但头痛欲裂......
  慢慢地,友华就象是瘾君子一样,他既害怕同时又渴望小红的到来,尘封了数十年的记忆,在她话语间不经意的撩拨下,一点色彩,一个眼神,一幅画面,断断续续地呈现在他脑海中,虽然,每次过后,他都是精疲力尽,大汗淋漓。
  2009年4月15日,大雨。又一次忘我,竭斯底里的奔跑后,友华倒在了地上,小红打着伞,走到了他的跟前,华子哥,大雨,还记得吗?你出事的那天,就下着大雨啊。
  秋收...秋雨,秋雨...玉兰...走...噼噼啪啪打在友华脸上的雨点,再一次唤醒了他记忆。那是一场秋收后的暴雨,他从村支部冲出去后,一直往山上跑,到了玉兰的家,已经是空无一人。连续问了几个邻居,才知道玉兰刚坐着机动三轮,从另一条山路下山去了。他知道玉兰是刻意要避开他,才选择走的那条路。他沿着小路疯狂的奔跑,冰凉的雨水,打在他的脸上,针扎一样。泥泞的下山路,三轮并没走远,友华在树林里穿梭,摔倒又爬起,他已经看到了玉兰的车!他没命地呼喊着玉兰,玉兰,仰着头追赶着。大雨屏蔽了视线,也阻隔了声音......那边,坐在三轮兜内,怀抱着孩子的玉兰,仿佛也听到了远山的呼唤,侧着身在雨里搜索着......三轮在拐过一个弯角后,终于加速离开了!
  回忆是痛苦的,友华用他最后的气力,在雨中站了起来,飞跑进屋子里去......
  2009年5月10日。华子哥,村口池塘边的香樟树,还记得吗?要两个人才能合抱的那株。
  香樟,香樟,友华的声音开始颤抖,记忆也在他脑海里一并抖动着目送玉兰的车离去,他内心无比的酸楚,每一个时代,总要牺牲掉一些人,牺牲掉一些爱!他内心在挣扎,他想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玉兰,他坚信,真爱永远也不会错!他下定了决心,一但他打听到了玉兰的地址,他就会去。回程的路,他走了很久,秋夜的寒凉,使他浑身哆嗦......又一次经过那熟悉的香樟树,他惯性地又一次深情驻足回眸,虽然已是物是人非......就在此时,树后面闪出一个黑影,砰,一声闷响,木棍结实地打在了友华的后脑勺,他疲惫的身躯,晃了一晃,脸朝下倒下了。秋雨依旧在下,仿佛要把他剩余的体温,都一并带走。刺骨的寒冷中,他感到了脸上星星点点的温热,玉兰难道回来了?他使劲睁开了眼。黑暗中,他看到的是一个身穿深色大雨衣的人,手里提着木棍,棍的一头缠着布带。雨衣的纽扣已经解开,从下身处喷射出的尿柱,正来回在他身上浇灌。友华挣扎着,想站起来,但身上没丝毫的气力。黑影在打了几个尿颤后,再次走上前,对准友华脑干处,一棍,接着又是一棍......
  啊,友华惊呼了一声,所有的枝微末节,所有撕裂的记忆,在这刹那间,都重新完整地拼凑起来。岁月惊涛,一坛酿了30年的苦酒,塞子终于被拔开!小红......都记起来了!友华双手抱头,痛苦地蹲在了地上。不堪回首的酸涩,一副睁着眼但冬眠了数十载的嶙峋躯壳,新的茫然正迅速取代着旧的茫然,浪潮拍岸般不断冲击着这脆弱的神经,友华不知所措......华子哥,只要大家一起,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兄妹两抱头痛哭,泪连成线......
  华灯初上,吱吱吱,方逸云微弯着腰,推着满满一手拉车的废纸,又准备开始她苦行的征程。一个身影从后面赶了上来,双手放在了推把上,妈!
  啊!方逸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这个光头的男子,双唇颤抖,眼有泪光,穿着一身新买的休闲服,声音是那么的熟悉,妈这个字,她已经30年没听到过了!
  妈......妈,我回来了!方逸云哽咽了,数十年徘徊在神明的庙门前,一颗早已晦暗的老迈心灵,此时终于相信,老天爷终于也开眼了!孩子,只要活着,就会有明天!布满皱纹的双手摩挲着友华的脸,她老泪纵横......

(全文完)
(改编自一个真实的家庭)

【责任编辑】:男人树

                         

发布时间:2023-05-1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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