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深秋的一天,野菊花开的正是茂盛的时候,我离开了家乡,去了广东,在这里租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十一月八号我从乐从车站下了车,姑父来接我,去了亲戚家里。当时天下着小雨,灰蒙蒙的,路上行人也很少,待了一天后我去了上班的地方。在朋友的帮助下我住进了不算太大的小房间,从那以后我开始住了下来。起初家里出了一张上下铺的床和一张桌子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感觉空荡荡的。吃了几个星期的快餐,觉得不怎么样,想自己烧火做饭,直到家父来,我才买了锅碗瓢盆。一个年仅长我半岁的哥哥结婚,父亲也正是因此而来。在我居住的楼下有一家不算太大的小卖部,我经常在那里上网,打那之后我几乎每天下班都在那里蹭网,也经常遇见他。一只白毛色的小狗,大眼睛,黑鼻子。每次看见它总是脏兮兮,还要往我身上扑,但是我也不嫌弃它,可能是出自于我对狗的喜爱吧。与它相处时间并不长只有两个月二十六天,对他也没有太多照顾,毕竟那不是我养的小狗。我和小狗的主人不算太熟,只是因为存在着利益往来关系,隔三差五就去买点小零食,有时候还分给小狗一半,我只是看见他用鼻子嗅着,美食在哪里,可怜他罢了。我坐在那被它咬得破碎不堪的沙发玩手机,不论上下班它看见总要向我身上扑过来,向我讨一点吃的罢了,有吃的我就分与它,没有就算了。我喜欢小狗的缘由可能,我家里曾经养过小狗的缘故吧!起初我俩并不太熟,它总是以戒备的心态对待我,慢慢的开始我用食物诱惑他,终于上钩了,黑心的我与它成为了好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见它,所有不愉乐的愁恨全部减半,估计它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有时比酒还管用。 很多人看见它,嫌它脏,不可爱,见到生人就大吼大叫,可我就偏爱这个样的它。
那是二月四号,厂里结钱,所以很早就回去了,一个人坐在被它咬得破烂不堪沙发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大概是一去不复返吧。三号把厂里剩下的杂事做完了,我就离开去菜市场买菜去了。我碰见厂门口的大爷,他就正告诉我今晚聚餐你可曾去?我哪里知道要聚餐,况且我菜都买了,一个电话就给我叫过去了,那天我喝的大醉,酒后诗画成瘾。五号,我很早就起床了,无奈的我在街口转了转,瞎溜达呗!最后还是错过了一场精彩的剧情,终于又把历史重演。慢慢的回到那张沙发上,发现它并不理解我们人类,它整天无忧无虑,哪里像我们每天起早贪黑不就混口饭么?它什么也不懂,只会向人们作揖,扑向人们,讨好好要口吃的而已。尽管他被人恐吓着、骂着、驱赶着、还是要向恐惧作揖,就像被人要挟着似的,说给干啥就给干啥,最后还是啥也没得到,伤心离开。人不需要像动物那样过多的去解决生存问题,只需要躲避猎人的枪口,人则需要解决你看到每个敌人,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动物尽可能的躲避着猎人的埋下的陷阱、迷人的麻醉剂、布下的天罗地网。虽然它们比我们人类思维要简单的多,只要是不落到猎人手里它们就不会受伤,哪里像我们三天两头的受伤,它们什么也不懂,单纯为了生存问题。小狗便是这样,思维单纯,只为了一个忠主,解决伙食问题而已。
六号,我离开了去了亲戚家里耍了一天。第二天也就是七号那天离开我租的小房间,一路上我都在想或许不该这样,或许随波逐流。就在我半梦半醒之间,我又想起那条陪伴我的小狗,如果也能像它那样每天作揖,讨好主人那该多好,什么都不要都不需要考虑,只需学会如何忠于主人就可以了,这样还能获得更多的食物。我头也不回的离开那里,这也许是缓解惆怅更好的办法,也许我再也不会去那里,只是在内心深处某个地方感到了这不是我需要的,多余的。是放弃还是就这样随波而流?既然早已选择放弃何必再来过,但是在内心某个位置上还是忘不了,控制不了一双残废的手,还是想提笔奋书三千字,重振雄风及当年。
更多的时候我希望我们互换一下身体,我是它,它是我,相互体验一下,这因该是我喜欢小狗和这篇文章的正真目的吧
那是深秋的一天,野菊花开的正是茂盛的时候,我离开了家乡,去了广东,在这里租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十一月八号我从乐从车站下了车,姑父来接我,去了亲戚家里。当时天下着小雨,灰蒙蒙的,路上行人也很少,待了一天后我去了上班的地方。在朋友的帮助下我住进了不算太大的小房间,从那以后我开始住了下来。起初家里出了一张上下铺的床和一张桌子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感觉空荡荡的。吃了几个星期的快餐,觉得不怎么样,想自己烧火做饭,直到家父来,我才买了锅碗瓢盆。一个年仅长我半岁的哥哥结婚,父亲也正是因此而来。在我居住的楼下有一家不算太大的小卖部,我经常在那里上网,打那之后我几乎每天下班都在那里蹭网,也经常遇见他。一只白毛色的小狗,大眼睛,黑鼻子。每次看见它总是脏兮兮,还要往我身上扑,但是我也不嫌弃它,可能是出自于我对狗的喜爱吧。与它相处时间并不长只有两个月二十六天,对他也没有太多照顾,毕竟那不是我养的小狗。我和小狗的主人不算太熟,只是因为存在着利益往来关系,隔三差五就去买点小零食,有时候还分给小狗一半,我只是看见他用鼻子嗅着,美食在哪里,可怜他罢了。我坐在那被它咬得破碎不堪的沙发玩手机,不论上下班它看见总要向我身上扑过来,向我讨一点吃的罢了,有吃的我就分与它,没有就算了。我喜欢小狗的缘由可能,我家里曾经养过小狗的缘故吧!起初我俩并不太熟,它总是以戒备的心态对待我,慢慢的开始我用食物诱惑他,终于上钩了,黑心的我与它成为了好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看见它,所有不愉乐的愁恨全部减半,估计它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有时比酒还管用。 很多人看见它,嫌它脏,不可爱,见到生人就大吼大叫,可我就偏爱这个样的它。
那是二月四号,厂里结钱,所以很早就回去了,一个人坐在被它咬得破烂不堪沙发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大概是一去不复返吧。三号把厂里剩下的杂事做完了,我就离开去菜市场买菜去了。我碰见厂门口的大爷,他就正告诉我今晚聚餐你可曾去?我哪里知道要聚餐,况且我菜都买了,一个电话就给我叫过去了,那天我喝的大醉,酒后诗画成瘾。五号,我很早就起床了,无奈的我在街口转了转,瞎溜达呗!最后还是错过了一场精彩的剧情,终于又把历史重演。慢慢的回到那张沙发上,发现它并不理解我们人类,它整天无忧无虑,哪里像我们每天起早贪黑不就混口饭么?它什么也不懂,只会向人们作揖,扑向人们,讨好好要口吃的而已。尽管他被人恐吓着、骂着、驱赶着、还是要向恐惧作揖,就像被人要挟着似的,说给干啥就给干啥,最后还是啥也没得到,伤心离开。人不需要像动物那样过多的去解决生存问题,只需要躲避猎人的枪口,人则需要解决你看到每个敌人,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动物尽可能的躲避着猎人的埋下的陷阱、迷人的麻醉剂、布下的天罗地网。虽然它们比我们人类思维要简单的多,只要是不落到猎人手里它们就不会受伤,哪里像我们三天两头的受伤,它们什么也不懂,单纯为了生存问题。小狗便是这样,思维单纯,只为了一个忠主,解决伙食问题而已。
六号,我离开了去了亲戚家里耍了一天。第二天也就是七号那天离开我租的小房间,一路上我都在想或许不该这样,或许随波逐流。就在我半梦半醒之间,我又想起那条陪伴我的小狗,如果也能像它那样每天作揖,讨好主人那该多好,什么都不要都不需要考虑,只需学会如何忠于主人就可以了,这样还能获得更多的食物。我头也不回的离开那里,这也许是缓解惆怅更好的办法,也许我再也不会去那里,只是在内心深处某个地方感到了这不是我需要的,多余的。是放弃还是就这样随波而流?既然早已选择放弃何必再来过,但是在内心某个位置上还是忘不了,控制不了一双残废的手,还是想提笔奋书三千字,重振雄风及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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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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