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小孩了。
我知道这个消息时,已经是孩子出生第五天。当时正值午后,我有些百无聊赖。
他没有给我电话,也没有给我短信,只发来了一条QQ消息。
他的彩色头像闪动在我的对话框时,我真是有些诧异。因为我记得,我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或许时间再长一点,有2年不联系的样子。
消息的开头没有任何文字性的叙述,只有一张图,是一张婴儿图。孩子的小脸红红的,小鼻子小眼,被一个碎花小褥子包裹着,小褥子裹到孩子的胸口处,露出一点天蓝色的花衣服。我看着图片还没反应过来时,阿笙就发来了一句:我女儿。
是的,他叫阿笙,我的一位朋友。
其实,在看到他的那句我女儿时,我确实是吓了一跳。又是意外,又是惊喜,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好。稍稍停顿后,我回他幸福了就好,长得很像你。随即阿笙哈哈大笑,说孩子出生才5天,怎能看出长得像他。见他这么说,我只能盯着手机屏幕讪讪的干笑两声,而后自圆其说了。我无法得知自己是带着一种什么样的情绪说出这句话的,也许是想祝福,也许是为了想讨他欢心。因为从字里行间,我读出刚为人父的他很是激动。
随后,我就发了祝福你,喜得贵子之类的话。阿笙就一个劲儿的道谢,说完谢谢又加了句孩子还算乖。然后彼此用很熟悉的身份说着一些很客气的话,于我而言,那气氛还真是尴尬。说完孩子,话题似乎就结束了,他不言,我不语,对话框就归于沉寂了。久不联系的我们,对话简单明了、直奔主题,整个过程持续了不到20分钟,而在这样短暂的交流过程中,我竟然忘记了问孩子的名字,似乎压根儿就没想起来问这个问题,那么,我当时在想什么呢?
也许当时我在感叹时光的流逝,也许我在惆怅人生的变化无常,又也许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我无法具体说出我当时的感觉,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我趴在桌子上,在纸稿上顺手写出了一句话:有一种孤独是,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结婚生子,步入幸福的殿堂,是欣喜、是感动、是羡慕,却不得不回到自己的世界,看着自己凌乱的生活陷入沉默。
我放下手机,去厨房倒水。只是,水还没烧开,只有电气灶上的火苗在水壶下呼呼燃着,像是舞动的生命,好看极了。我看着那火苗,就想起了青春,想起了校园,想起了阿笙。
阿笙是我同学。小学时,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河。河的那头,是他们村,河的另一头,是我们村。只是,他不知道我,我也没听说过他,我们,八竿子打不着。
初中时,我遇见了他,他也正好看到了我。他站在男队第一排,我站女队在第二排。在班里,他坐在第一行,我坐在第二行,我们是一个组,而且是前后桌的关系。
高中时,我们失散。他离开的悄无声息,以至于,没来得及说一句珍重的话,不光是我,还有全班同学。大家都推测他可能是辍学了,却不知是什么原因。也是在他离校两三星期后,同学间才传出,他不是辍学,而是由家里人安排,去了一所市里的好学校读书。
后来,关于他的消息也就越来越少,久不联系的情况下,彼此间的关系也就渐渐疏离了。只是,偶尔,那些初中的同学遇到一起,想起那些烂漫的初中时光,偶尔会说起他,那个爱笑的、小个子的阿笙。若是有谁开头提起他,大家就能说出好多关于他的事,那感觉就像他从不曾与我们分离一样。
阿笙是个很活泼的男生,他的脑袋里总是有很多幽默细胞,随口一句话就能逗得大家乐翻天。
阿笙是个很聪明的男生,他总是能记住很多故事,常常在课间时间讲给我们听,故事有趣生动,大家唯有笑得前仰后翻的份。
阿笙虽不能说是浓眉大眼,却也是人见人爱,能说会道的他不仅很受同学喜欢,也很得老师的青睐,在老师面前也算一个小红人。那时的初中班主任也待他尤其好,我记忆里最深的一次便是有次他的校徽戴反了,班主任亲手给他戴好了,站在我那个角度看,他们像极了一对姐弟俩。他离开后,班主任也是有诸多不舍的,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班主任会时常向同学们打听他的消息。
时光太快,一转眼大家都各自走散了,而我也坐着长途车从西北辗转到了东北,在一条直线上来来回回,往返学校与家乡两地。渐渐的,有些记忆,有些面孔就在脑海里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其中,也包括我对阿笙的最初印象。
记忆再次鲜活起来是在大二那个夏季的某天。
很突然地,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我听着熟悉的声音,看着陌生的号码,脑袋真是有些发晕。我确信我与电话那头的人很熟,可又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一位。所以,几次猜测错误后,我只能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哈哈声。笑完了,那人就告诉我,他叫阿笙,之后就换做我笑了。
我坐在校园小径的长椅子上,听他说几年内去过的地方,几年内的经历,最后深深感到这短短的几年内他的确变了不少。比如,他说话的口气变了,自信满满的感觉,他对人生的看法变了,变得有追求,有目标。静静听着电话那头的絮絮叨叨,我深切感受到了一种久别重逢的欣慰。
说完各自的近况,我们就开始翻那些过去的时光。于是,所有的记忆,关于青春年少时的记忆就那样苏醒了,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说起过去,俩人的兴头十足,真是滔滔不绝,笑声不断。那个电话打了将近3小时,似乎几年的话就在那短暂的3小时里说完了。
电话打到末了时,阿笙说了几句话:
他说,找你的联系方式真是太不容易啊,我问了好几个同学才得到。
他说,我去市里读书的时候,还打过你家的电话,可是好像是你母亲接的。
他还说,你高考那年,我特意从市里回到县里去为你加油,可你显得很匆忙,没说上几句话。
我听着他说这几句话,只是很尴尬地回了几个字。是吗?哈哈。你怎么知道我家座机号的?喔,好像有这事,可我以为你是来看他们的。
之后,阿笙就问了一句很直接的话:现在有没有找男朋友啊?听他这么问,我似乎就明白了一些什么,那时我才感到自己的情商原来也不低。
省略繁杂的过程,结果是,我们之间并没有发生那个叫做爱情的东西,我们成了朋友。我算不得是个很理智的女孩,但在当时我确实成了一个理智的自己。我隐隐感觉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它告诉我,我和阿笙只能做朋友,那声音一直在我心底晃荡。也许是害怕爱情退一步回不到友情,也许是感觉彼此不是太适合,总之,自始而终,我们的故事停在了友情阶段。
后来某天偶然碰见阿笙,我就被彻底震撼了。那时我大三,他已快要毕业。
他变了很多,最突出的就是个子,似乎是雨后的春笋般,他一下子从当时那个小男生长成了1米75的样子。我见他第一眼就说了一句:你妈这几年给你吃啥了?
时光的催促下,他多了一分较之同龄人的沉稳,也多了一些消瘦感,尽管如此,他一直保留了那份我所熟悉的笑。瘦高的他,加上一件格子衬衫,显得很有青春活力,再看到他的笑容,整体就给人一种阳光灿烂的感觉。见他那样,我很爽朗的说了一句:几年不见,当时的小男生变得越来越帅了。
那个叫阿笙的男子,此刻写下关于他的只言片语,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些青葱年少的时光。过了这么久,似乎什么都没变,又似乎变了很多,确切的说,是我没变多少,而他早已为人夫,担起了一个家庭的重任,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阿笙,真是恭喜你,我们认识好几年,在北京一个平常的日子里,收到你与我分享那些迟来的喜悦,我真是打心底为你高兴。尽管我当时生出了一些无端的惆怅,还忘了问孩子的名字。
我也很庆幸,我们的友谊维持到现在,在沉默无言的时光里一直淡淡流淌。也许,不远不近,不淡不浓的人际关系才是恰到好处的距离。而我也从未后悔当时婉拒的做法,我总觉得,人这一生要遇到很多人,可能会喜欢很多人,而真正对的那个人只有一个,所以,我现在依旧在找寻的路上。
发布时间:2022-07-01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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