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史而观,所谓变迁,所谓革命,决不仅是也不必定是推倒从前的坛坫,打破从前的桎梏;最主要的是建立新的旗帜,开辟新的疆土,超乎前人而与之代兴。这种成功的偶合的不是预料的,所以和作者的意识的野心无多大关系。作者在态度上正和行云流水相仿佛的。古代寓言上所谓象罔求得赤水的玄珠,正是这个意思了。
自从用口语入诗以来,已有五六年的历史;现在让我们反省一下,究竟新诗的成功何在?自然,仅从数量一方面看,也不算不繁盛,不算不热闹了;但在这儿所谓成功的含义,决不如是的宽泛。我们所要求,所企望的是现代的作家们能在前人已成之业以外,更跨出一步,即使这些脚印是极纤微而轻浅不足道的;无论如何;决不是仅仅是一步一步踏着他们的脚跟,也决不是仅仅把前面的脚迹踹得凌乱了,冒充自己的成就的。譬如《三百篇诗》以后有《楚辞》:《楚辞》是独立的创作物,既非依仿《三百篇》,也非专来和《三百篇》抢做诗坛上的买卖的,乐府变而为词,词变而为曲,虽说在文学史上有些渊源,但词曲者是别启疆土,以成大国的,并不是改头换面的五七言诗。
以这个立论点去返观新诗坛,恐不免多少有些惭愧罢,我们所有的,所习见的无非是些古诗的遗蜕、译诗的变态;至于当得起新诗这个名称而没有愧色的,实在是少啊。像我这种不留余地的概括笼统的指斥,诚哉有些过火了,我也未始不自知。但这种缺憾,无论如何总是一种不可否认的事实,即使没有我所说的那么利害。
又何必说这题外话呢,我觉得这种偷窃模仿底心习,支配了数千年的文人,决不能再让它来支配我们,我们固然要大旗,但我们更需要急先锋;我们固然要呐喊,但我们更需要血战;我们固然要斩除荆棘,但我们更需要花草的栽培,这不是空口说白话所能办的,且也不是东偷一鳞,西偷一爪所能办的,我觉得在这一意义上,朱自清先生《毁灭》一诗便有称引的价值了。
二
如浮浅地观察,似乎《毁灭》一诗也未始不是中文西文化,白话文言化的一流作品;但仔细讽诵一下,便能觉得它所含蓄着,所流露着的,决不仅仅是奥妙的什么化而已,实在是创作的才智的结晶,用聊绵字的繁多巧妙,结句的绵长复杂,谋篇的分明整齐,都只是此诗佳处的枝叶;虽也足以引人欢悦,但究竟不是诗中真正价值之所在,若读者仅能赏鉴那些琐碎纤巧的技术,而不能体察到作者心灵的幽深绵邈;这真是买椟还珠,十分可惜的事。况且,即以技术而论,《毁灭》在新诗坛上,亦占有很高的位置,我们可以说,这诗的风格意境音调是能在中国古代传统的一切诗词曲以外,另标一帜的。在中国古代诗歌中,有与《毁灭》相类似的吗?恐怕是很少,论它风格的宛转缠绵,意境的沈郁深厚,音调的柔美凄怆,近于《离骚》。但细按之,又不相同,约举数端如下:(一)《离骚》引类譬喻,《毁灭》系直说的。(二)虽同是繁弦促节,但《离骚》之音哀而激壮,《毁灭》之音凄而婉曼。(一个说到从彭咸之所居,而一个只说还原了一个平平常常的我,态度不同,故声调亦异。)
(三)《离骚》片段重叠,《毁灭》片段分明。至于思想上,态度上,他们当然是不同的,也不用说了。后来还听见一种批评,说它有些像枚乘《七发》。单就结构而论,也未始没有一部分的类似。但《七发》全系平铺直叙,名为曲终奏雅,而实是结以老生常谈。《毁灭》则层层剥露转入深微,方归本意,固非汉代赋家劝百讽一的故态。而且一个是块段的铺填,一个是纹理的刻画,色彩虽同,技巧则回异。何况意想上,一个杂有俳优的色彩,一个是严肃的生之叫音呢。
再以现在诗坛中的长诗,来和《毁灭》相比较,也能立时发见它们的不同,现时的长诗的作法,以我看来,不外两种:(一)用平常的口语反复地说着,风格近于散文。(二)夹着一些文言,生硬地凑着韵,一方面是译诗,一方面是拟古。举例呢,可以不必,我想读者们对于这些作品或者已熟识了;即使不熟,要找来一证亦非难事。他们的优劣原不好说。以我的偏见,宁可做不成,不必勉强做。
第一种的长诗的作法,我承认这是正当的;不过因才力的薄弱,结果仿佛做了一篇说理叙事的散文,即使他自己是不肯承认。其实本想做诗后来做了一篇散文,也没有甚么要紧,但在一般诗人心中或以为重大。诗应当说理叙事与否是一事,现在的说理叙事的诗是否足以代表这种体裁又是一件事,有些批评者对于这点上似不清晰;有些呢,虽承认这个区别,但又固执地以抽象和具体的写法来分别诗的优劣。我觉得这种判断,未免笼统而又简单了。
从文学史上看,我们总不能排斥说理叙事的作品在诗的门外罢?无论中国与西洋,诗总不是单纯抒写情感,描写景物的,这大家也该承认罢?现在诗坛之不振,别的原因不计,我想总有两个原因:(一)大家喜欢偷巧,争做小诗。(二)诗人非做诗不可这个观念太强烈,不肯放开手去写。关于第一点,《毁灭》的作者已在《短诗与长诗》这篇评论中说得很饱满了。(见《诗》一卷四号)他说:有时磅礴郁积,在心里盘旋回荡,久而后出;这种情感必极其层层叠叠,曲折顿挫之致。这里必有繁音复节,才可尽态极妍,畅所欲发;于是长诗就可贵了。
这真把他自己作长诗的精神充分写出了。我们看了《毁灭》觉得佩弦确是行顾其言,不是放空大炮不敢开仗的人。《毁灭》一篇,在这意义上,也有解析称引一番的价值。第二种的长诗是现在新近流行一种诗式,句法较为整齐,用韵较为繁多,郭沫若《女神》中有几篇诗已有这个倾向,而最近如田汉、徐志摩所作,这种色彩尤为明显。至于好不好呢,在作者有他的自由,在读者有他的偏好,原是不能断定的。我却以为如做得不好,很容易发生下列三项的毛病。(我自然不说这里边不会发生好诗。)
(一)句法的不自然。
(二)韵脚的杂凑的生硬。
(三)文言白话的夹杂。
这种从词曲或西洋诗蜕化成的诗形,我只认它是一种畸形物,偶一为之则可,不相信是我们的正当道路。我们的路须得由我们自己去走,这是我的信念。
发布时间:2019-08-19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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