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盗不走孤独
卫西谛曾说,当一个导演完成了三部电影,如果他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个人风格,那么此人基本就完蛋了。
我写了三本书,不知道有没有自己的风格。
但我知道不知火舞的爱人是安迪。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滩头古镇,玻璃瓶汽水插细长的吸管,柜台里的漂亮姑娘撬开瓶塞热情地递给你,售价低廉,人人消费得起。
青石板小巷里挑夫肩上扁担挑的豆腐脑雪白柔润,角落还有桑葚在论斤叫卖。从前的同学放课之后通通扎堆游戏厅,省下来的零食钱上交给标识是游戏人物八神庵的那台机器。
有同学把他的形象画了下来,红发黑衣,手心里有炽烈火焰。
回想起来,当时我正沉迷王小波飞扬跳动的黑色幽默,对同学发出的邀约嗤之以鼻。他有些费解,再没说过叫我去游戏厅一起玩的话。
当时,一本书够看一个月,连一点折边折角都要仔细抚平。
可是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了。
对于一个勇敢的狂妄少年来说,漂泊闯荡几乎是必备的旅程,是带一支旧钢笔与磨破书脊的《黄金时代》上火车去远方,是不亲近人群,是突如其来地暗恋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姑娘。
当时的我,可能倾向于把自己比喻成孤独的战士。
现在想想,那种近乎任性的行为,天真白目,单方面忽视了社会的恶意,不像文青,更像只又昏又盲的无头苍蝇。
中二是舶来语,用在年轻时的我身上,却也可以称得上贴切。
瞎装文艺的后果是旁人的不屑一顾。看过几本闲书就以为自己能成为一个大作家的想法最终无用,狂妄少年一朝被残酷的现实打败,鼻青脸肿,陷入颓唐。
毕竟骄傲与谦虚,孤独与热情,从来不可逆。
直到后来,伸直双腿站在人群中,我才晓得,任何知识要进入更深一层的阶段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累积所有人都能轻易做到的技能,到长大以后会被碌碌世界迅速打败。
只有认真又清醒,经历被糅杂碾碎的脱骨的疼痛,才能脱下名为少年的稚拙的驱壳。
在重重恶意与磋磨里,挣扎汲取冷清的光辉,独自狂野生长。
前些时候,我接了七岁的小外甥来家里,他从我的书柜底层翻出一本积了灰的《妻妾成群》,举起有些斑驳的封面对准我:舅舅,这是什么?
我惊讶于他奇妙的寻找能力,明明书柜里有那么多新书,每一册都光鲜亮丽。随后我从他的手里拿过书细细擦了灰,重新摆好。带着他洗手,搓洗手液时跟他讲:这是舅舅年轻的时候喜欢看的书。
他转过头,眼睛睁得溜圆:那这是好书还是烂书啊?
我递毛巾给他,一本正经地解释:对你这个年龄肯定说不上好,但绝不算烂,这得看你怎么看它了。不过呢,你以后可得小心,天天看烂书,迟早变成猪。
他发出嗤笑:舅舅是猪。
信息爆炸,如今每个人手里都有大风烈酒,随口道出锦言佳句,恨不得在社交网络通通诉诸与陌生人听。就连女性好友在朋友圈晒一张牛油果料理,配字都是张小娴式经典语录。
大概我的年代已经过去了,踢球时有正当年的新鲜小伙在旁边颠球,空气里甩脱的都是新鲜水分,而我扶着腰,在他身边喘着粗气。
慢慢的,关节会逐渐磨损,肌肉开始出现不协调,骨头里开始发出空洞的响声,灵魂离群索居,收敛了感性的部分,也因此更加独立。
少年时,我从没去过游戏厅。
但我知道,在《拳皇97》里,不知火舞的爱人是安迪。
于我而言,孤独几乎是一种不动声色的状态,近乎清醒的旁观。
这片原野热闹喧嚣,纵使无人,也总有风声和阴影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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